亞斯兒影響上課秩序,屢遭強行帶離教室;心理師:特殊教育絕非眼不見為淨

當孩子在教室裡發脾氣,老師在處理上,常常開口:「班長,去找學務處!」面對老師慣性的反應,我們必須思考這句話聽在孩子耳朵裡,意思是什麼。這句話正告訴我們一件事,老師無法有效處理孩子的情緒。也因為這樣,這樣的話聽在孩子耳裡,對於老師接下來的要求,很容易不當一回事。

千萬別害了學務處:強制帶離的風險

 

「請問現場老師,你們到底有沒有人懂亞斯?」這句話問得犀利,整個會場頓時安靜了下來。

宇安媽媽一字一句,直認為校方目前的處置方式,根本對於亞斯伯格症孩子完全不了解。

「對,完全不了解。」宇安媽媽心裡斬釘截鐵這麼認為。

「導師動不動就請學務處來教室帶走人。你們知不知道這類孩子的觸覺非常敏感,在沒有經過他的允許下拉他、碰他,他當然會情緒反彈。而且他認為這堂課是上數學課,本來就應該在教室裡,但卻突然把他強迫帶離教室,你們說他會不會受到驚嚇!」

「宇安媽媽,我們是依照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》第8條第1項的規定。」

學務主任將法規攤在桌面上,「依前條所為之管教無效或學生明顯不服管教,顯已妨害現場活動,教師得要求學務處或輔導室派員協助,將學生帶離現場;情況急迫時,學務處或輔導室應派員協助處理,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;有危害他人生命、身體之虞時,得強制帶離現場,並尋求校外相關機構協助處理。」

「宇安很明顯是不服管教,也妨礙到教室課堂活動,所以我們選擇把他帶離現場。」

「孩子好不容易願意來學校規律地上課,現在動不動就要求家長把孩子帶回家。」

「宇安媽,我們是依照第9條第1項第一款(註一)請家長帶回管教,並且依第5項(註二)每次以五日為限。」

「好,主任,我問你,帶回家之後,接下來,宇安如果出現拒學問題,那麼究竟誰該負責?」現場老師鴉雀無聲。

「你們到底有沒有人懂亞斯?你們會不會越幫越忙?」宇安媽媽大聲地說。

 

化解ASD與ADHD共病的困惑

你拿我沒轍

當學務處老師來到教室,請先思考入班介入的理由,過來的目的。

照理說,目的應是要讓孩子靜下來,而不是當下選擇把孩子帶開。

在演講中,我常常提到一件事。當孩子在教室裡發脾氣,老師在處理上,常常開口:「班長,去找學務處!」面對老師慣性的反應,我們必須思考這句話聽在孩子耳朵裡,意思是什麼。

「班長,去找學務處!」這正告訴我們一件事,老師無法有效處理孩子的情緒。沒錯,就是因為老師在第一時間沒辦法處理,所以這時候才需要請求支援。

也因為這樣,這些話聽在孩子的耳裡,接下來對於老師的要求,很容易不當一回事。認為老師叫其他人過來處理,表示根本拿我沒轍。

但重點是,若老師當下真的需要協助、支援,怎麼辦?

 

與班長間的默契

平時與班長建立默契,我們可以用眼神、表情、手勢,讓班長悄悄地離開教室,前往學務處,請求支援。

當下立即口頭指派班長找學務處,這對於當事人來說,是一種挑釁與刺激,也更容易增加眼前孩子的激動情緒。

ASD很容易解讀錯誤。從你說話的口吻,誤解你對他存在惡意與不友善。再加上他的固著思考,缺乏彈性與解決問題的卡關,很容易加深對你的厭惡,強化自己正遭受威脅的思考,如迴圈般不時地在腦海裡轉啊轉。

 

多數人的受教權?

最常聽到的一句話是:「班上其他同學的受教權到底在哪裡?」

當教室裡,ASD與ADHD共病孩子總是情緒激動,讓老師的教學進度無法順利進行;同學課堂學習受到干擾,情緒也受到影響,學習效果與品質打了折扣。請問,這些孩子的權益,誰來維護?

這的確是一件需要我們正視的問題。

然而,我們不能只是將問題歸咎到當事人,而是應該回歸到親師生之間,如何共同看待特殊需求孩子在教室裡的情緒狀態,以及如何因應。

 

強制帶離的風險

我們必須隨時停下來思考,覺察我們的每一個舉動的出發點究竟是什麼。這些舉動可能帶來的風險以及副作用,避免為了做而做,為了帶開而帶開。

面對ASD,最忌諱的就是直接在未經孩子的允許下,進行肢體的碰觸。這對ASD來說,簡直就是超級敏感的必爆大地雷。

當學務處老師已經到教室,在沒有經過同意的情況下,就直接進行肢體碰觸,當下很容易激起孩子強烈地情緒反彈。

當你抓我、碰我、抱我,孩子很容易直接做出回擊,咬你、踢你、動手打你。

攻擊行為絕非是ASD的核心診斷,只是當孩子的情緒整個被撩起來,很容易陷入不知所措,進而出現失控的舉動。而且別忘了,孩子還有ADHD的衝動特質存在。

歇斯底里往往來自於當孩子情緒上來之後,周圍的人事物接著又給予刺激,這些刺激讓孩子的情緒變本加厲。

ADHD的衝動特質,很容易因為我們的刺激,導致他更激烈地反應。再加上ASD的固著性,讓孩子的情緒一直陷入焦灼。

孩子在那當下,很容易陷入混亂,無法採取適當方式因應。

當我們向前抓住孩子、抱住孩子,這對於觸覺敏感的ASD來說,只會更加刺激他的情緒反應、反彈。

請思考當選擇用強硬的方式,抓住孩子、抱住孩子,你的目的究竟是什麼?

也許你會說:「我要讓他冷靜下來。」但如果想要讓他冷靜,我們的作為是否反而適得其反?

ASD對於人事物存在二分,當孩子視我們為惡意,不願意接受我們,彼此的關係就此斷裂。

 

大聲喝斥的用意

我終於可以了解,為什麼ASD與ADHD共病孩子會這麼激動。

椅子砸向老師,把桌子推倒,在教室裡大聲咆哮,揮拳打同學,口中怒罵三字經,孩子的情緒激動,讓一旁的同學感到不安、害怕,或讓部分同學感到不以為然。

當下,老師很容易大聲地喝斥孩子,趨前抱住孩子。這聲音與動作,往往造成ASD極大的反彈。這些孩子對於聽覺、觸覺很敏感,再加上ADHD衝動特質,情緒反應強度明顯。在衝動的情況下,很容易做出不可逆的傷害。

ASD與ADHD共病孩子的歇斯底里,往往暗示著當下刺激不斷地進來,孩子本身無法應付如海水倒灌般的刺激,這時將誘使孩子的情緒像滔天巨浪般向四周蔓延,情緒海嘯讓自己的理智思緒滅頂。

我想你有個疑問:「如果不去抱住他、抓住他,如果不大聲喝斥,那麼他做出危險動作,誰該負責?」

請冷靜想一想,大聲喝斥,為什麼會讓孩子停止他的動作?是因為要讓他感到害怕?可是聲音的刺激,讓孩子的耳朵感到刺痛、極度的不適。在這當下,情緒只會更加地惡化。

「那怎麼辦?」你繼續拋出疑問。

我們將整個畫面拉回到前面,在彼此都還沒說話的時候。我們仔細研判,誰先發出第一個情緒訊號?

面對ASD和ADHD共病孩子,我一直認為,當我們本身已經出現負面的情緒,基於專業倫理,這時真的不要處理孩子。在這種狀況下,很容易讓彼此產生兩敗俱傷。

 

維持情緒的平穩

學務處前來的目的,應該是為了協助孩子的情緒冷靜下來。這時保持沉默,以冷靜的眼神看著孩子,讓教室裡其他的孩子保持冷靜,不做出過多的刺激。

老師的教學,特別是開口講授部分,可以先停下來,先讓其他的孩子做題目、寫評量、做作業,先減少上課可能有的情緒,或對孩子進一步刺激。

當學務處老師冷靜地看著孩子,如果孩子沒有情緒波動,情緒進而緩和,這時學務處的任務已經完成,可以靜靜離開教室。

 

特殊教育絕非眼不見為淨

如果發現當下孩子的情緒激動,真的不適合繼續留在原來的教室,這時可以採取二選一的方式,告訴孩子:「你可以留在教室,或主任跟你到學務處?」

這句話的用意,在於讓孩子做決定。在有選擇的情況下,讓孩子覺得受到尊重。在選擇的項目上,也表達著我們的堅持。

不建議的說法是:「你可以留在教室,或你跟主任到學務處。」這句話後半段帶有命令的口吻,這對ASD來說,是忌諱的事。

處理情緒,絕對不是眼不見為淨,直接把孩子帶開。

當下孩子的情緒如果處在激動狀態,先請座位附近的同學暫時移動位置,保持安全的間距,並減少對於ASD與ADHD共病孩子的刺激。移動位置建議平時先建立好默契。

 

安全優先考量

當孩子留置在原班,對於班級教學可能產生的疑慮。如果ASD與ADHD共病孩子的狀況,真的是無法讓老師與其他同學繼續上課。當勢必要讓孩子離開教室,非必要,不要以強硬的方式碰觸,這樣只會造成更加的衝突,絕對不會是好事。

如果當下有危險性,我們可以先將孩子周圍的一些桌椅、文具,以及容易造成破壞受傷的物品先移除。

在移除的過程中,我們盡可能保持冷靜,不要有太多的動作,說話的內容。

這一點,對於同時具有ASD與ADHD共病孩子來講,也是符合以靜制動的方式。面對孩子,我們的反應一定要保持少動、少說、少做。

你的不動,可以進一步觀察ASD的反應;你的不動,可以進一步讓ADHD活動量與衝動,維持在一定程度的範圍。

 

後勁的副作用,讓你疲於奔命

處罰對於ASD與ADHD共病的孩子,絕對不是好的建議。

雖然校規有許多的規定,但是我們避免為了處罰而處罰。若我們滿足於依規定行事,但然後呢?後勁的副作用,卻會讓我們更加疲於奔命。

 

讚賞與肯定多多益善

每個孩子都期待被肯定,ASD與ADHD也是如此。別吝嗇,多對孩子具體地說出,你所觀察到他值得讚賞與肯定的適當表現。

當你講得越清楚,越具體,越有畫面,孩子就會更加確認你真的善意看待他。

試著讚美ASD的堅持、專注,在特定領域對於興趣的投入,有著熱烈的情感。ADHD的熱情、充滿幹勁的活力,以及想要嘗試的行動力。

 

獎勵優於處罰

在獎勵與懲罰之間,如果考慮二選一,我寧可選擇獎勵來取代處罰。

因為採取處罰的方式,容易讓ASD將注意力聚焦在負面的處罰,以及行為後果上。這部分,容易造成與ASD關係的惡化,對於與ASD互動,是非常不利的選擇。

給予行為後果,並不等同於就能讓孩子做出適當的行為。

當讓ASD將注意力一直聚焦在負面的行為後果,陷入迴圈,後續很容易造成孩子長期情緒陷入負面的狀況。後續如果有相關負面要求的連結,很容易讓孩子的情緒一觸即發,像連環炸彈一樣引爆。

ASD的注意力很容易聚焦在負面的訊息上,容易扭曲,擴大這個負面訊息的作用。

當你選擇獎勵與處罰的方式,想要讓孩子表現出好的行為,這時寧可選擇獎勵,讓孩子透過外在誘因,針對比較難控制的行為來進行改變。

處罰的方式,只會讓孩子與負面的經驗做連結,特別是對ASD特質孩子來說,處罰只會讓他對你的印象更加地惡劣,也只會造成更多的衝突,將加深彼此的縫隙,讓彼此跨越不了眼前的關係海溝。

 

立即性的獎勵

ADHD往往需要立即性的獎勵,當然這些獎勵不單純只是物質、活動權利,有時運用社會性的增強,例如口頭具體地讚美、微笑,主動提及孩子自發性的好行為。

縱使這些特質行為看起來微不足道,但是每一個多加0.01的正向表現,加乘起來,一定會達到複利效果。

讓孩子看見他擁有這些能力,屬於他的正向特質的財富資產,並多給予正向積極地回饋,將讓孩子再度自然呈現他的好行為,逐漸達到良性的迴圈。

仔細地觀察,孩子在這段時間實際做到的任務,給予具體的回饋。這麼做的好處,是當我們所提出來,反映的是孩子已經存在的實際正向改變。

 

留意懸崖式墜落

在施予行為後果之前,請思考給予如此的後果,孩子為什麼會改變。

太多的批評、指責、糾正、口語嘲諷,對這些孩子,只會造成對內在評價更加負面,並陷入谷底。當自尊、自信跌深,不見得會反彈,甚至於下跌的速度,如同懸崖式墜落。

 

對於法律責任的承擔

隨著孩子年齡的成長,當他們逐漸需要承擔相關法律的責任,這時會漸漸告知孩子相關法律的規定。

在提及這些相關法律的規定,建議由孩子可接受的人來進行。在討論過程中,仔細地注意,我們表達這些內容時,孩子的看法。

有些孩子容易解讀成我們是在威脅他。縱使可能彼此的關係在過往已經維持在一個好的狀態,還是可能造成孩子的誤解。

ASD對待周遭大人的接受度不盡相同。在討論這些相關的法律時,與其過於強調,要求孩子不要犯什麼錯,倒不如我們直接來引導孩子,他可以怎麼做。

 

註一: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》第9條第1項

學務處認為學生違規情節重大,擬採取下列各款學校之特殊管教措施時,應依該校學生獎勵管教或獎懲相關規定,簽會導師及輔導室提供意見,經獎管會或獎懲會討論決議後,始得為之。但情況急迫,應立即移送警察機關處置者,不在此限:
一、交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帶回管教。(以下略)

註二: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》第9條第5項
學生交由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帶回管教,每次以五日為限,並應於事前進行家訪,或與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面談,以評估其效果。帶回管教期間,學校應與學生保持聯繫,繼續予以適當之輔導;必要時,學校得終止帶回管教之處置;帶回管教結束後,學校得視需要予以補課。

 

 

摘自 王意中《ASD與ADHD共病的教養祕訣》/ 寶瓶文化

 

圖:PhotoAC
數位編輯:陳宣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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