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一歲的單身女孩,在七○年代的農村裡頭屬於該被擔心的物種,不婚不嫁不僅未來沒有依靠,誰家裡要是有個嫁不出去的女兒,還會成為鄰居三姑六婆說閒話的材料。
我的外婆以拜訪住在嘉義姑姑的名義,帶我媽進行了一趟相親之旅。相親的對象叫做阿源,長我媽五歲,是個客家人。我媽說,她看見那個阿源的第一眼就沒有好印象,覺得他一臉橫肉、目光凶狠,不是個好人。但二舅告訴我媽,不能以貌取人,而且太乖順的男人在社會上容易被欺負,不一定比較好。
我媽當時之所以沒有太用力抗拒那門婚事,除了因為家人已經幫她做了決定,也多少因為還有點跟女友賭氣的心態。
我媽和她的女友兩人都在分手後沒多久就各自結婚嫁人,婚後幾年她們又重新聯繫上,才知道彼此的婚姻生活都過得很不順遂,但在那個時候,她們卻已經沒有餘力再為對方做些什麼,或是去改變些什麼了。她說,如果阿源是一個會顧家,願意照顧老婆也會照顧小孩的男人,她應該就會跟著他過一輩子,和其他女人一樣,這樣的人生會比較輕鬆簡單,也比較單純些;即便,她知道自己心底真正愛的是女人。
也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,她嫁的阿源並不是那樣的一個人。
婚後沒多久我媽就發現他很愛喝酒、愛賭博,但懶得工作,而且更糟的是,他的脾氣比我外公還暴躁易怒,三天兩頭就藉著酒意對我媽破口大罵,到後來動起拳腳打她也變得稀鬆平常。
牽度亡魂,養活家人
我媽會知道牽亡歌陣這個工作,是因為以前還在工廠當女工的時候老愛到廟口看戲,某次遇到有人在戲台下招攬年輕女孩去打工學跳牽亡歌陣,她就跟著人家一塊兒去湊熱鬧。沒想到學牽亡歌的過程太辛苦,除了要學唱唸歌詞口白,還得會下腰、劈腿、翻筋斗,簡直就是雜技團,於是招來的女孩全都被嚇跑了,反而是原先只想來湊個熱鬧的我媽留到最後,學到了基礎功夫就跟著出團兼職打工一陣子。
由於牽亡歌這個工作不用每天出門,工時短且工資比工廠還高,更重要的是出陣當天就有現金可領,救急又實際,是當時我媽能有的最好選擇。等到我和妹妹再大一點,大約分別是四歲、兩歲,已經都會自己走路、吃飯之後,我媽就開始帶著我們一起去跳牽亡歌,這樣連日托保姆費都可以省下來。
就這樣跟著看了兩年之後,我從只是乖乖坐在一旁的小跟班,以六歲的年紀成為當時最年輕的牽亡歌陣演出成員。
已經沒人記得到底是怎麼開始的。究竟是媽媽先開口要我去學,或是我主動跟著媽媽、阿姨們胡亂模仿彎折自己身體,劈腿、下腰、翻筋斗,總之一切好像都很自然就這樣發展。如同其他長在底層家庭的孩子,家人是在夜市擺地攤的你就跟著叫賣,家人是做小吃的你就幫著收碗盤,沒有應不應該和為什麼,那就是生活的一部分。
可能是因為我媽在外面做了幾年陣頭之後有些心得,於是她決定也要組個牽亡歌團,自己當團長,如此一來我們就不用趕到別人家中集合,只要在家等團員過來報到就好。
創業與事業
組團其實門檻不高,只要準備個幾萬元購置喇叭音箱、麥克風、擴音機、三弦琴及法師所用的法器,最後再找人訂製演出時的主要道具——棚轎一頂,以及舞者們的演出服裝,器材的部分就算齊備了。比較困難的,應該是如何招募到願意加入她的團的演出成員。
後來,我媽是以提供更高的工資為條件,挖角了他團的法師與琴師。有了這兩位得來不易的成員之後,我媽的牽亡歌團就這樣正式成立了。她還幫自己印了幾盒名片,簡單的素色卡紙上,印著「阿女牽亡歌團及各式陣頭」幾個大字,還有中和家裡的電話號碼。從那天開始,我二十八歲的媽媽多了一個創業女性的身分。
我想大約是在這時期,我媽就確定了她人生的事業方向。
不,並不是牽亡陣頭,她說牽亡只是份謀生的工作。
輸贏快速的象棋麻將,才是我媽人生中認定的大好事業。
我媽會接觸象棋麻將原本只是為了跟葬儀社的老闆們打混、搏交情,一開始輸了不少賭金當學費,所以大家都很喜歡讓她這個不怕死的菜鳥加入牌局。不過我媽到底是個挺有小聰明的人,在邊賭邊練習一段時間後,她慢慢摸熟幾個牌友的習性,也掌握了一些聽牌技巧,局面就開始轉變了。我媽贏牌的次數漸漸多過輸牌的機率,再後來,她還給自己博得一個「很會贏錢的阿女」的外號。我媽之前大概從來沒想到,原來賭博能賺錢,而且比什麼工作都輕鬆,不需要勞力也不用風吹雨淋,簡直完美。
有時運若不幫忙,再好的人都會往下掉。終究,我還是要感謝命運,雖然沒給我媽好命,但起碼沒忘了給她留下一丁點好運。
媽媽在外面與這些葬儀社老闆們相處的時候,看起來總是開心又輕鬆,她會說很多很多話,會爽朗地哈哈大笑,完全不像在家裡面總是很沉默。但即便她大聲說話,大聲笑著,你似乎也很難斷定她是開心的。她就好像那些廟會陣頭裡的大頭娃娃,在咧著嘴笑的彩繪人偶大頭底下,沒有人知道裡面的人真正的表情是什麼。
最初,我父親只是不給在家帶兩個小孩的我媽家用,後來我媽開始組團做牽亡自己賺錢,他開始變本加厲逼我媽將她工作的收入交給他。
不只一次,父親用暴力威脅逼迫我媽拿出身上所有現金,以及她的銀行存簿和印章。她老老實實把辛苦工作得來的錢存到銀行,結果最後全都變成我父親的賭本和酒本,而我媽只能落得再一次身無分文的境況。後來她大概是體認到就算把錢存在離家遠遠的銀行一樣不安全,於是乾脆放棄了存款,直接把錢分批藏起來,運氣好的話至少還能留下一點點。
我媽說黃金可以保值,有錢的時候買起來存著,沒錢的時後就拿去典當換現金。是不是能買在金價低點,賣在高點,不是她考量的點,她求的只是分散風險,不要一次全都被我父親搜刮走。
每回要是發現我父親又將家中的錢或黃金拿走,就是我和妹妹要把皮繃緊的時候。因為我媽會特別容易發怒,特別容易動手狂打我和妹妹。竹條、鐵衣架、塑膠水管,都是我媽用來打我們的道具,她時常把竹條打斷、把衣架打彎,怒氣讓她變得像頭抓狂的獸,或者說是變得像我父親,總要等我們跪在地上哭了好久好久,她才會慢慢恢復成人,帶著淚在我們的傷口上擦藥,變回那個我們唯一能依靠的母親。
原來暴力像病毒,會擴散,會傳染。
逃離的必要
這種情緒高壓,宛如諜對諜一般沒有安全感的生活,誰都難以撐下去。在忍受了十年之後,她終於下定決心要離開。依照我媽的說法,她在帶著我們離開前,其實沒有花太多時間做太多準備,因為根本沒有什麼可以準備的。唯一讓她花了些時間思考的,是要帶誰走。
她曾經想過自己一個人離開,因為想到沒有積蓄又前途茫茫,要是帶走我們姊妹倆,很有可能我們母女三個都活不下去,那樣的結果一樣慘。但若不帶走,我們倆個肯定不會有好下場。那麼只帶走一個呢? 她可能還照顧得了,但留下來的那一個怎麼辦? 幾種可能想來想去,她最後還是選擇兩個小孩都帶走,因為就算活不了,三個人至少還能死在一起,她至少心底沒掛礙。
雖然未知總是讓人恐懼,但若做好最壞的打算,好像也就沒有什麼再要多害怕的了。於是,在那個看來再尋常不過的夏日午後,我媽逐一翻出她藏在家中的幾千塊現金,以及她那張配偶欄上還印著我父親名姓的身分證,帶著我和妹妹離開了家。
那年我媽三十二歲,在三十多年的生命中,這場逃離是她真正第一次為自己人生做的決定。
她在我們家樓下隨機招來的那輛計程車,載著我們母女三人不停地往前開,開往她不安的未知,也開往未來。
摘自 黃惠偵《我和我的T媽媽》/遠流出版
Photo:Ran Allen, CC Licensed.
數位編輯:吳佩珊、吳怡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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