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解決家長送托需求,教育部於昨(113年5月13日)下午召開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」第2條修正草案會議,討論教保服務機構未設置或所設置之2歲專班已無招生餘額,而「3歲專班」尚有餘額者,是否「招收學齡未滿3歲,而於當學年度當月滿3歲之幼兒」。
對此,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發表聲明反對,直言教育部試圖踩紅線,之前開放未滿2歲進入2歲專班,如今又要開放未滿3歲進入3歲專班,把教育階段及照護階段的幼童混齡上課,不僅造成教學人員負擔,也不利教學品質,對孩子、對家長,其實都是不公平的。
全教總表示, 3歲以上的孩子已進入教育階段,而2歲的幼兒主要還是著重於照護功能,兩個階段目標及內涵完全不一樣;而且2足歲的師生比與3足歲的師生比截然不同,混齡教學,將導致幼教老師非常辛苦!幼教老師的專長是教學、不是當褓姆,兩者師生比也因為發展差異本來就不一樣,教育部如此急就章地混齡,只為解決2歲專班不足的問題,相當不智!
全教總更進一步指出,目前各公立幼兒園的遊樂設施、洗手台等均為適用於3-6歲的孩子,缺乏2歲專班才有的基本配備。也有一線幼兒老師反應:光一個溜滑梯那麼高,你敢讓一個2歲孩子使用嗎?教育部如此把教育階段及照護階段的混齡方式,只為解決2歲專班不足問題,實在不可取。
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說明,用混齡取代專班是政府的模糊政策,但為了解決2歲專班不足的問題,教育部下錯藥方勢必將損及3歲以上孩子及其家長的權益。如果政府有空間能夠給基金會廣辦非營利幼兒園,「為什麼政府不願意善加利用既有的空間改建成2歲專班,來解決台灣長期面臨幼兒園兩歲專班太少的問題?」(相關閱讀:掌握2~6歲發展關鍵》幼幼班、小班、中班、大班 跟著專家這樣選就對了!)
對此,教育部回應,昨與會人員認為生理年齡滿三歲幼兒,仍在兩歲學齡階段,考量其發展成熟度、適應能力、生師生人力配比及設施設備等,尚未可到位、滿足學習需求,恐不利班級經營及教保服務品質,因此尚有疑慮,將持續蒐集社會各界意見。
圖:shutterstoc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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