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愛搶玩具、偷東西,怎麼辦?專家:三、四歲的孩子沒有物權概念,可用這4招引導...

三、四歲的孩子沒有物權概念,對所有權的界限,實際上並不清晰,他們分不太清楚幼兒園的東西和自己家裡的東西有什麼特別的不同。

告訴你怎樣幫寶寶改掉壞習慣

「小偷」!「強盜」!給寶寶冠以這樣的罪名,不免有些誇張吧。這些家長們避之不及的嚴重問題,在寶寶身上卻經常發生,他們對此若無其事。並不是寶寶的基因裡有這麼多惡習,實在是他們不知道「我的」、「你的」和「他的」有什麼區別。

「小偷」:口袋裡經常藏玩具

小可3歲:

小可上幼兒園第一天,就把玩具「偷」回了家。那天小可媽去接小可,回家路上發現他的口袋鼓鼓的,一摸是臺塑膠小汽車,問他:「玩具車哪來的?」小可說:「幼兒園桌子上的。」看著孩子理直氣壯,臉上毫無羞恥感的樣子,小可媽及時展開了一場教育攻勢:寶寶,這個玩具不是我們家的,而是幼兒園裡的,你把它拿回來就是小偷啊,小偷可是大壞蛋呢。我們把玩具還回去吧。

反正走得還不遠,他們又折返回到幼兒園,把玩具交到老師手中。儘管小可有點不情願,但笑臉很快又掛在了臉上。小可媽很慶幸自己把孩子可能會有的惡習,扼殺在萌芽狀態,可僅僅高興了沒兩天,小可就故技重施了。

週末帶小可去朋友家串門,回到家,小可把一直緊緊捏在手裡的一條手機鏈向媽媽炫耀,天哪,他把朋友剛才拿出來給他玩的東西偷回了家。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,小可媽感覺到事情的嚴重性,那天小可媽讓小可跟我面對面地坐下談心,把道理反來覆去地講了幾遍,直到小可點頭答應以後不再「偷」為止。

但是狀況好了沒幾天,小可又開始「偷」上了,他的手裡、口袋裡不時會有些不明來歷的玩具,害小可媽經常給別人打電話賠禮道歉,再後來,小可媽似乎得了強迫症,從幼兒園或朋友家離開,先要檢查一下孩子的小手和小口袋,有時查一遍還不夠,就怕他「偷」走點什麼。

 

「強盜」:把別人的東西當成自己的

曉曉4歲。

帶曉曉去做客,他常常不給曉曉爸面子,本來想讓孩子去多接觸朋友,學點社交禮儀,可是孩子的行為,讓曉曉爸很受挫。

爸爸一般帶兒子串門,都是選擇也有個跟曉曉差不多大的孩子的朋友家,孩子們可以一起玩。第一次,曉曉就給曉曉爸來了個下馬威,那時他大概2歲多。剛開始玩得還不錯,兩個小朋友都很友好,於是他們大人便放心地聊著自己的事情。可是不一會,那邊的「戰爭」就爆發了,曉曉一把搶過那個女孩的玩具,緊緊抱在自己懷裡,一副怒目相向的決鬥樣子。那女孩也不甘示弱:「這是我的玩具!」隨即轉過頭來向我告狀:「他搶我玩具!」

事情明擺著曉曉理虧,曉曉爸一邊安慰女孩,一邊批評曉曉:「你怎麼可以不講道理呢?快把玩具還給小姐姐。」沒想到曉曉竟然委屈地大哭起來:「這是我的!」哭鬧怎麼都止不住,直到朋友成功說服女兒,把玩具送給曉曉,他的抽泣也還沒停止,顯然傷到他的心了。

後來曉曉爸學到教訓,做客時讓曉曉自己也帶上一、兩個玩具,與小朋友分享,效果看上去要好一些,不過偶爾還會發生搶別人東西的事情,才不管哪樣東西是自己的,哪樣又是別人的呢,先搶過來再說。也許男孩小時候就是這個樣子吧,唯一的辦法就是少帶他出門,免得「強盜」成性。(相關閱讀:孩子很「歡」、不講理,都不考慮別人?專家提醒:不是孩子講不聽,而是認知能力尚未成熟)

 

讓寶寶改掉「偷」和「搶」的方法

讓寶寶改掉「偷」和「搶」的惡習,有三種方法可以嘗試。值得提醒的是,要糾正寶寶的行為習慣,不是一招一式可以見效的,因此辦法要多次使用和交叉使用,以幫助寶寶建立物權概念。

 

•直截了當法:

當發現寶寶發生「偷」、「搶」時,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當場制止,並講道理,讓寶寶停止正在發生的行為,或彌補已經發生的行為,比如把東西還給別人等。不過稍大點的寶寶,要注意保護他們的自尊心,可以在語言上動些腦筋,比如拿走幼兒園的玩具時,可告訴寶寶,「別的小朋友玩不到了,他們會傷心」,以激起孩子的同情心;也可以跟孩子說,「媽媽非常討厭拿別人東西的寶寶」,利用孩子需要被認同的心理,來解決問題。

•旁敲側擊法:

家長可選擇一些類似的故事給寶寶講,要注意,講完故事還不能達到教育的目的,而應該把故事裡孩子的行為挑出來問寶寶:「這個小朋友做得對嗎?」如果寶寶知道不對,可讓他講出哪裡不對,以加深印象;如果寶寶較小,還不能分辨,家長可直接用語言和表情來加以評判,給寶寶樹立正確觀念。還有一種辦法可以嘗試,比如寶寶把玩具拿回家,媽媽可把那個玩具放在自己耳朵邊,假裝問玩具一些話,然後跟寶寶說:玩具哭了,它說它的家在幼兒園,它要回幼兒園找爸爸媽媽。

•提前預防法:

孩子喜歡自言自語,父母可利用這一點。當寶寶在玩具店或朋友家拿著不屬於自己的玩具時,父母可以讓寶寶跟著說:「這不是我的東西,不能拿。」、「我借來玩一會,馬上還給他。」孩子透過自我言語,也能限制自己的想法和行為,強化自我控制能力。


•換位實踐法:
根據孩子所做的事,來個位置對換,也可以說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。透過換位實踐法,讓孩子體驗對方所處的心境,從而達到理解他人,明白自己的錯誤,並改正錯誤的目的。具體做法是在寶寶「犯罪」後不久,媽媽與爸爸商量好,爸爸悄悄拿走寶寶目前最喜歡的玩具,媽媽引導寶寶去找,當寶寶找不到時,媽媽告訴他「被爸爸拿走了」。此時寶寶肯定會不高興,借此機會告訴寶寶,「剛才你拿了別人的東西,別人跟你一樣會生氣」。寶寶就會明白,不管是誰這樣做都不對。

孩子沒有物權概念

三、四歲的孩子沒有物權概念,對所有權的界限,實際上並不清晰,他們分不太清楚幼兒園的東西和自己家裡的東西有什麼特別的不同,由於自我意識的發展,他們已經意識到自己的存在,頭腦中有了「我的」、「我自己的」概念,但對「你的」、「他的」概念又比較模糊。所以,對一切他們有興趣的東西,都認為是自己的。有些孩子只要覺得玩具喜歡,就把它們帶回家裡去了。作為家長,如果發現孩子有類似情況,不必著急,更不必給孩子誇張地戴頂「小偷」、「強盜」的帽子。

經過教育,也許孩子還會有許多次的反覆,這是因為他們需要把正確的觀念,經過多次實踐才能內化為理解接受的東西。在這個過程中,父母要平和心態地陪伴,孩子才能輕鬆愉快地接受,並走過這個階段。

每個孩子的發育狀況不同,如果到五、六歲寶寶已經能夠分清你、我、他之後,還有這種壞習慣,家長就真該好好重視了。

摘自 錢媽媽《初為人母,我很無助!》/ 崧燁文化  


Photo:ACphoto , CC Licensed.
數位編輯:王信惠

本站提供網路意見交流,以上文章屬作者個人意見,不代表未來親子學習平台立場
成為未來親子 Line好友,看更多教養好文及最新教育資訊喔!


未來親子六星會員超回饋 立即加入

延伸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