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「尋找自我」說再見——鏡像自我
自我為何物?許多人窮盡一生在追尋所謂的自我。然而,人是社會性的動物,想在社會中生存下去,必須將社會納入自己體內成長。許多時候,「自我」必須以他者為鏡,或在遭遇事件時透過行動來察覺。
我們在上小學後,會自然變成聽從老師指示的兒童。這是因為「保護者」這個重要他者在入學前便耳提面命「要好好聽老師的話」,因而自我中的兒童形象在入學前即已塑造完成。
總之,小孩按照這事先塑造的兒童形象,自己扮演起聽從老師指示的兒童。因為如此,小孩才能變成在「學校」這社會中具備生活能力的人。
有時我們往往會說:「○○老師,一點都沒有老師的樣子」之類的話。這是因為○○老師與自我內心中所構築的概括化他者的老師形象不一致之故。
對於這種社會化的過程,接下來我將在舉出具體事例的同時,再試著稍微談論看看。
學習角色採借的一個方式是「模仿遊戲」。只是,「模仿遊戲」只是模仿漫畫或影片裡的英雄,或是扮演母親、老師,學習其言行舉止和肢體語言。
我內心中的另一個我
小時候我的家裡沒有浴室,要上公共澡堂洗澡。我很期待去上公共澡堂,同時也是我孩童時的遊戲場。
我總是左手抓住澡缸的邊緣,右手划著熱水,雙腳踢水游泳。某次,有人大聲喊:「喂!熱水濺到人了!」我回頭一看,原來是一起上學的六年級部團長前谷。
我知道自己不可以在大澡缸中游泳,然而,不知是否因為錯失了道歉的機會,還是不好意思開口道歉,我只是瞪著前谷看。 前谷一再呼喊:「道歉!道歉!」
由於我完全沒有回應,甚至表現出反抗的態度,前谷再也忍耐不住。於是拿起地板上的水桶,舀起熱水,倒在我的頭上。
由於我的眼睛睜得開開的,因此眼睜睜地看到熱水從我的眼前流過。但是,我透過那熱水,看到一個矇矓的人影。那時,我的腦裡響起「哭出來比較好」的聲音。於是我遵從聲音的指示,放聲大哭。
那人影,是住在附近的大叔。大叔斥責前谷,「喂!你在做什麼!」並用拳頭敲了他的頭。恐怕,大叔進到澡堂後,一開始映入他眼簾的,是小學六年級的小孩把熱水倒向小小孩的場景吧!
總之,大叔完全不曉得我在那之前的行為,他不知道我在澡缸中游泳,也不知道我踢水時濺到前谷;他所看到的光景,只是眼前有個年紀較大的小孩所施加的霸凌行為,因此幫我打抱不平。
我內心竊喜:「成功了!」那時,腦中又聽到另一個自己的聲音: 「哭大聲點!」
呼應那聲音,我更是放聲大哭。如此一來,大叔趕緊溫柔地對我說:「不要緊吧?已經沒關係了。」並對前谷說:「向比你小的孩子倒熱水,是年紀大的可以做的事嗎!向這孩子道歉!」
前谷毫無辯解的餘地,只得向我說「對不起」。對前谷而言,這應是件令人無法服氣的事吧!但是狡詐的我,當時內心只感受到贏家的驕傲。
不知是因為在這年齡左右,人的注意力全集中在「此時」、「此地」的事件,還是因為我只是個無法將時間要素也思考在內的天真小孩?我完全沒想到之後的事。因為,逃得了一時,逃不了明天的到來。
隔天早上,我完全忘了澡堂的事,揹著書包前往集合地點。部團長前谷已經站在那裡。
「喂,岩本。昨日被你害慘了。你拿這個!」說完,前谷把他自己的書包遞了過來。作為昨天的回禮,我被罰必須幫前谷提書包上學。
米德藉由內省的視點,說明自我作為社會人的形成過程,他在更進一步展開論述中,提出了「主體我/客體我」(「I/me」)的概念。
因此,我將以米德的「主體我/客體我」的概念,解說我的澡堂事件。
我明白不可以在澡堂中游泳。此外,也清楚不能因為踢水而將熱水濺到他人。因此,我明白必須道歉。也正因如此,我覺得「不道歉不行」。然而,我卻選擇採取反抗態度。
在這個時間點,我的內心中有一個要求道歉的我。如此,米德將此種習得社會規範的我,稱之為客體我(me)。
然而,我卻不遵從那客體我(me)的聲音,採取了怒目相視的態度。這個我,米德稱之為主體我(I)。主體我(I)總是一邊與客體我(me)對話,一邊遂行行動。
因此,客體我(me)有時乍看之下亦狡猾無比。例如,大叔出現時便下了哭泣的指令。因為,客體我(me)知道在社會常識中,不允許高年級學生欺侮低年級學生。
米德對於個人置身於社會中,將會採取何種行動,其論述如下:
我們知道自己自身所處的狀況。然而,在經驗中,自己採取某種行動的結果,不到行為發生後,無法精確地掌握。
《精神、自我、社會》(Mind, Self, and Society)
總之,我們在設想某種狀況時,心中會有:「恐怕,如果是我的話,應該會採取……行動吧!」的念頭。但是就米德而言,如果現實中不產生那種狀況的話,我們便無從得知自己將採取何種行動;若沒有實際行動,我們無從得知為何採取某種特定行動。
另外,行動(action)超越包含自身行為在內的社會狀況,而所謂的主體我(I),則只有在行動執行後,才能視作自身經驗加以覺察。
我們的內心,在每次行動中,都進行著該採取何種行為的對話。而且,所謂化做現實的行為選擇,在結果尚未產生前,我們無從判斷好壞。換句話說,我們內心的對話,無法得出該採取何種現實行為的結論,只有採取行動後,我們才能知道自己的行為選擇。
總之,自我在行動的前一階段並不明確,我們只有在遂行行為後,才能認知到自己的行為風格。根據米德的理論,所謂人的性格,是當事者在採取行為抉擇後,透過事後加以追認,才能夠瞭解。因此,若藉由澡堂事件來說明我的性格的話,結論應該是性格叛逆吧!
之鏡之餘,反而會因此喪失自我,最後成了連死相也沒有的空殼。
向「尋找自我」說再見
通常,我們日常生活中不會自問「所謂的自我到底是什麼」?然而,若是受到社團、朋友、戀人關係的刺激,眼光便不會只關心他者,而會投向自我的存在。並且,往往責問自己,苦惱不已。
另外我們往往在無意識中操作自我,將自己理想的個性,映照在他者這鏡子上。總之,我們是時時刻刻都活在留意他者評價的狀態下。
如同米德所指出的,我們只能在行為產生結果後,才能認識自己的性格。而且,如同顧里所敘述的,我們的每一天,總是活在想像映照在他者的自我形象中。正因此,總是能映照出自我的友人、戀人的存在極為重要,如果失去這些人,其痛苦難以言表。
由這樣的論述可以推導出來,若努力到處奔走「尋找自我」,反而會找不到自我。這樣的舉動不過是空談幻想。
此外,根據米德的論述,即使小孩被母親說「你是個溫柔的孩子」,小孩將來是否按照這形象行動,也仍是未知之數。總之,詰問自我,搜索枯腸,只會陷入得不到解答的惡性循環。
村上春樹對於這樣的苦惱也指出,由強迫要求我們確立自我認知的詛咒中解放,正是消解現代社會苦痛的關鍵。因而,也請各位讀者,向「尋找自我」的詛咒,說聲再見吧!
摘自《寫給每個人的社會學讀本》 時報出版
Photo: Ben White, CC Licensed.
數位編輯:吳佩珊、黃小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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