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兒子又打又踹直到天亮,接著棄之不顧一個星期……身為「一名母親」的法官,含淚問了被告什麼問題呢?
〔2010年10月7日 橫濱地方法院〕
深夜,一名顧客向便利超商的店員抱怨。想上廁所的他邊等邊挑選商品,但等了十多分鐘,廁所裡的人始終不出來,所以希望店員去處理一下。「您還好嗎?」店員對著店內唯一一間廁所問道,並且不斷敲著門板。
最後總算響起了解開門鎖的聲音,開啟的門內站著一個年幼的男孩。廁所地板上散落著撕開的塑膠包裝,由此可見他吃掉了好幾個店裡賣的飯糰。那些飯糰都還沒有結帳。
接獲店員報案而趕來的警察,得知偷飯糰的是小學生後,打算輔導告誡完就讓他回家,於是將男孩帶回警局進行查問。
「我不想被媽媽踢,又想吃東西,所以就從家裡跑出來。」男孩向警察說起自己的遭遇,言詞之間隱約透露出他遭受虐待的事實。男孩全身上下都看得到好幾個遭到嚴重暴力的傷痕與瘀青,慘不忍睹。
據說當時,男孩已將近一個星期沒吃東西。由於實在餓到受不了,男孩怕自己再餓下去會死掉,便等深夜家人都入睡後偷偷溜出家門。他在黑暗中靠著燈箱招牌找到便利超商,一進入店內就隨便抓了幾種食品塞進口袋裡,然後衝進廁所把門鎖上,在裡面狼吞虎嚥地吃了起來。
之後,男孩的父親與同居女子,因涉嫌共同傷害男孩而遭到逮捕。一再偷偷地在家中對男孩施暴的實行犯,是跟男孩沒有血緣關係的同居女子。據說男孩的生父一直默許女子的暴行。
兩名嫌犯為事實上夫妻,也就是未登記結婚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。由於兩人之前都離過婚,各自都有幾個孩子,同一個屋簷下總共住了七個人。不過,兩名嫌犯幾乎都沒讓已達義務教育年齡的孩子去上學。
某天,男孩偷吃冰箱裡從超市熟食區買來的「炸雞」,結果被女人發現了。
女人異常憤怒,命令男孩跪坐在廚房的木地板上,然後在晚間到隔天早上這段約十個小時的期間持續對男孩施暴,例如拿木刀毆打他全身,或是掐他的脖子。
之後又為了懲罰他,將近一個星期完全不給他吃東西。男孩只是偷吃了炸雞而已呀……。
就連在警詢時,女人也一副死不認錯的態度,辯稱「我可能有動手打了他幾下,但又沒什麼大不了」、「這點小事警察犯不著大驚小怪」等。
生父也供稱「那小子愛說謊又愛偷東西,我怕他遲早會在成年之前就犯罪。這算是管教的一環」,不斷正當化此等虐待行為。
看完充斥著兩人的辯解與自我辯護的供述筆錄,忍不住在法庭上流淚的人,是負責本案的香川禮子法官。
「我也有個年紀與被害人相仿的孩子。這場審判讓我想起自己撫養孩子的情形,面對案件的同時我也反躬自省。」
香川法官先是吐露自己的感想,接著展開特殊的訊問。
「兩名被告,請問你們有注意到兒子的優點嗎?請你們試著舉出兒子的三個長處或優點。舉得出來嗎?」
兩名被告答不出來,愣在原地一語不發。
香川法官繼續問道。
「這位爸爸,你說兒子很愛說謊是吧。但是,你有想過他為什麼要說謊嗎?」
「孩子的言行背後,應該有促使他不得不這麼做的原因。如果父母都對孩子發怒,孩子就沒有避風港了!」
帶著哭腔的斥責輕輕迴盪在法庭內,接著又是一陣沉默。
過了一會兒,香川法官再度向兩名被告提問。
「有句話說『孩子是父母的鏡子,看孩子就能知道他是在什麼樣的家庭長大』。你們敢自信滿滿地說,自己有對兒子灌注關愛嗎?敢自信滿滿地告訴社會『我就是這樣養大孩子的』嗎?」
不知是不是被法官的話觸動心靈,女人也開始流淚。
然後她說:「我們錯了。真的很抱歉。身為父母的我們實在很不成熟,我很後悔。如果可以,今後我想當個有慈愛之心的母親。」
父親也接著小聲回答:「我在反省了。」
後來,香川法官判處兩人一年的懲役刑,不予緩刑,並表示:
「將來出獄後,你們或許還是有機會跟孩子見面或一起生活。」
香川法官並未否定剝奪親權的可能性。接著她告誡兩人:
「如果再發生同樣的事,沒有比這更不幸的了。請你們回想審理時的對話,不斷思考自己為什麼會犯下罪過、要怎麼做才能避免再犯。」
香川法官所說的話,或許也能算是「代為表達世上所有母親的心情」。實際上,她應該是在透過法官這個公家立場,表達身為一名母親的感受以及個人單純的憤怒吧。
2018年,全日本的兒童諮詢所共處理了約16萬件民眾的虐童諮詢案件,創歷史新高紀錄。即使是在少子化的時代,案件數量跟前一年相比卻暴增將近兩成。而且,虐兒大多發生在家中這種私人空間,是最難發現的犯罪。兒童諮詢所處理的案件數量,只不過是冰山一角。
摘自 長嶺超輝《那些案件,如果能遇見這樣的法官:正義之後、審判之外的法庭人情故事》/ 台灣東販出版
圖:shutterstock 數位編輯:陳宣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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