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決定的是孩子,大人只要提供「做決定時需要的材料」就好
在經歷過孩子沒有生存能力的嬰兒時期之後,不論孩子長到幾歲,父母都覺得他們還是那個「什麼都做不到」的嬰兒。就算2歲了、3歲了,甚至都4歲了,有時候還是會把孩子當嬰兒對待,不自覺就會插嘴或是插手。
但是,孩子有權利決定與自己相關的事情。
我們大人的工作就只有提供「做決定時需要的材料」而已。
當然,突然就要孩子「做決定」是有點困難的。
所以一開始可以先從「選擇」做起。
我們在孩子1歲後會開始讓他們做「選擇練習」。
舉例來說,中午吃飯時會拿出兩包濕紙巾,問孩子:「你要哪一包?」雖然兩包濕紙巾都一樣,他們也會做選擇:「嗯……我要那個。」、「這個好了!」其他還有「牛奶跟茶你要喝哪一種?」、「味噌湯要裝多少?」等等,盡量讓他們自己做決定。
還有,要不要散步也是讓孩子來決定。如果孩子覺得「今天沒有心情散步,想在教室裡玩」,那待在教室也可以。
在家裡可以試著讓孩子自己選擇要穿的襪子或衣服等,就算搭配得亂七八糟也請尊重他。而且這樣不也是很有孩子的特色嗎?
像這樣慢慢累積「選擇的經驗」,漸漸地就可以學會「自己做決定」。
然後,請不要干涉孩子做的決定。
比方說,有個女孩決定穿輕飄飄的可愛公主裝去幼兒園。也許家長會覺得只是去幼兒園而已,休閒的穿著會比較好活動吧,而且也比較不怕弄髒。但是如果你命令孩子「把公主裝脫掉,換這件衣服」,等於否定了孩子自己做的決定,孩子也會覺得很掃興。
不過,這也不代表家長只要同意孩子就好,因為他們還沒有足夠的知識去做決定。
在這種情況下,必須提供孩子「做出決定所需要的材料」。
「穿小莉最喜歡的公主裝去幼兒園的話可能會弄髒喔,真的要穿嗎?」父母可以這樣問。如果聽完以後孩子還是說「弄髒也沒關係」,就算你心裡覺得弄髒很可惜,也請默默接受她的決定。
假如到最後她發現「穿裙子好難活動!」、「不想弄髒裙子」,然後重新選擇其他衣服的話,這樣也很好。因為修正軌道能夠成為很重要的經驗。
摘自 大川繁子《放養孩子,是為了讓他成為更好的大人:結合蒙特梭利與阿德勒心理學,日本92歲阿嬤的奇蹟育兒法》/台灣東販
Photo:photoAC , CC Licensed.
數位編輯:陳妍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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