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「以父母的角度為標準」不是太嚴重的問題,不必多費口舌;越是責備怒斥,就越陷入惡性循環 不會得到好結果

責備時不可以過於訓斥,必須要掌握事情的平衡,避免陷入不停怒罵孩子的惡性循環。 另外,如果父母斥責孩子後,仍是由父母插手解決問題,我認為這就失去責備的意義。

大家對於「責備」這件事的看法是什麼呢? 

「責備」是當孩子做出偏差行為時,用來傳達「不可以」的方式。 

但是從孩子的角度來看,比起「要怎麼樣才能停下來」,他們反而會因為越被罵就越往「到底要怎麼樣才能不一直被罵」的方向走。 

 

而且,如果不管做什麼事都會被罵,孩子就會不知道什麼才是最重要的,父母便無法將正確的訊息傳達給孩子。 

責備時不可以過於訓斥,必須要掌握事情的平衡,避免陷入不停怒罵孩子的惡性循環。 

以麴町國中為例,我們完全不過問學生的服裝儀容。 

經常有人會說「儀容不整,心浮氣躁」,但這個概念其實並不成立。因為服裝、髮型會根據國家和文化而改變,而且將頭髮染成咖啡色、燙頭髮、穿鞋子時直接踩著鞋後跟,都不是什麼大問題。 

責備的內容有輕重緩急,所以麴町國中的老師並不會訓斥這些瑣碎的事情,但是當學生發生攸關生命和涉及人權問題時,我們就會嚴厲地責備。 

在家庭中也一樣,如果不是太嚴重的問題,便不必過度反應、多費口舌。 

事情的嚴重程度取決於每個家庭的標準,有些家庭會因為孩子的衣服沾滿泥濘而發脾氣;也有些家庭覺得這件事沒什麼大不了,內人就屬於後者,所以不管兒子衣服弄得多髒,都沒有因此被罵過。 

無論哪一種都沒有對錯之分,父母在意的事,就是那個家的基本觀念。這個道理就如同前面篇章所說的,孩子的問題都是大人製造出來的。 

另外,如果父母斥責孩子後,仍是由父母插手解決問題,我認為這就失去責備的意義。 

舉例來說,媽媽討厭孩子到處亂丟脫下來的衣服,如果希望孩子可以好好整理的話,就要訂立規定,並在孩子自己整理之前都丟著不管。 

即使孩子無法馬上做到,但是只要他們整理好,就要鼓勵他們;如果不管說幾次孩子都會忘記整理,那就要建議他們自己想辦法解決。 

假如最後都是由媽媽來整理,孩子就不會養成主動整理的習慣,那媽媽就沒有必要每天抓著孩子罵,直接在斥責孩子前,自己整理不就好了嗎? 

不需要多此一舉,讓家裡的氣氛變糟。 

責備內容有其輕重緩急。 

 

責備時要「以孩子為出發點」來思考 

我要再進一步討論「責備」,的標準。 上篇提過「責備時不可以過於訓斥,必須要掌握事情的平衡,避免陷入不停怒罵孩子的惡性循環。」 

要做到這點,最重要的是:責備時不要「以父母的角度為標準」。 

如果父母的作法是在自己的內心劃出「可以原諒」「不可以原諒」的界線,並斥責越線的孩子,就會造成問題。 

假設家裡有一對兄弟,哥哥和弟弟能力不同,各有做得到和做不到的事情,如果以「父母的標準」劃分是否要責備的界線,當其中一個兒子做不到的事情比較多時,就有可能出現只有一方不斷被責罵的情況。 

另外,比起其他人,有發展障礙的孩子大多較難控制自己的情緒,若以父母的標準來判斷,這孩子就有可能會不斷地受到責備。 

甚至有的父母會陷入自己的情緒中,對孩子感情用事。 

因此,希望父母在責備的同時,能先冷靜下來,以被罵的對象,也就是以孩子的角度思考傳達的方式。 

嚴厲的指責,絕對不是指脅迫或破口大罵,當然也絕非體罰。 

在日本,當大人責備孩子什麼事做不到時,往往會秉持著「只要努力就能達成」之類的精神論,像是對孩子說「只要努力就能達成,所以你做得到。」 

但是就像前幾篇講的,人們只要內心不是處於安全的狀態,就沒辦法好好控制自己的情緒,導致越是責備,就越陷入惡性循環,最後幾乎不會有好結果。 

如果希望孩子成長,就應該要讓他們感到安心,例如告訴他們「做不到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,但是如果你很煩惱這件事,那你就必須設法改變。你覺得該怎麼做比較好呢?」 

而不是怒斥或是講一些沒什麼實質幫助的精神論。 

每個人都是不同的個體,即便是在同一個屋簷下長大的孩子,個性也可能南轅北轍。 

希望父母不要把孩子拿來跟別人比較,接納他們原本的樣子,並思考該如何幫助他們。 

接受孩子原本的模樣,再思考解決問題的對策。 

 

摘自 工藤勇一《培養孩子的生存能力父母可以做的事》/ 和平國際

 

Photo by Gabriel Pompeo from Pexels

數位編輯:吳佩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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