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可以這樣做:吵架可以,但要用對方式 文 / 威爾納‧巴滕斯
衝突和吵架常被視為關係不良的訊號。這個認知有誤,因為坦然地爭論透露了仍然關心彼此的信息,而且表示關係還很熱絡。這代表並不是不在乎對方。當另一半對以前感到生氣的事,現在卻表現得無關緊要,這時才真的該拉警報。
因此,寧願吵架,而不是滿不在乎。
然而,吵架的方式對雙方的身心健康都很重要。
如果有一方在衝突中不斷貶低對方,並把對方的行為一概而論(這類說法,比如:「你總是什麼都能忘記。」、「你怎麼每次提到這個,講起話來就跟你媽一個模樣。」、「你從來就沒把我的話聽進去。」),就可能持續傷害對方。
如果想改善這樣的情況,最好向對方表達自己對他的認同與尊重,並讓對方明確知道,現在吵架只是針對當下發生的這件事。
更健康的作法是:比起帶著尊重和善意的爭論,倘若這場架吵得越來越有敵意,甚至已經讓人感到侮辱,也造成了傷害,有害的壓力分子明顯會在體內停留更久。連帶傷口的癒合也會受到負面影響,使得明顯感受痛苦的時間更長。
摘自 威爾納‧巴滕斯《情緒暴力》/商周出版
Photo:ionasnicolae , CC Licensed.
數位編輯:陳玉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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