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報稅季即將來臨,今年綜所稅申報帶來多項變革,包括因應物價上漲,調升基本生活費、免稅額、標準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;房租支出改列入特別扣除額,並擴大扣除上限,以及幼兒學前扣除額度提高等。如何善用這些調整降低稅負?本文帶你一次瞭解。
綜合所得稅的申報時間固定為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。但因應美國高關稅政策帶來的衝擊,行政院長卓榮泰已指示財政部研議,比照Covid-19疫情期間,延長5月報稅時程。因此, 所得稅申報將延長1個月至6月30日 ,減緩民眾報稅經濟壓力。
財政部提供納稅人申請延期、分期繳稅,適用以下8種稅目,包括:所得稅、營業稅、貨物稅、菸酒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、使用牌照稅、特種貨物及勞務稅。如有需求,可於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,不限繳稅金額,延長最長1年,分期則最長3年(36期),且免計息。
根據財政部公告,今年每人基本生活費提高至21萬元的保障可不課稅,相較去年度增加8,000元 。
標準扣除額
■單身族群:從12.4萬元調漲到13.1萬元,較去年增加7,000元。
■已婚有配偶者:從24.8萬元調高至26.2萬元,較去年增加1.4萬元。
免稅額
■一般免稅額:從每人9.2萬元,調高至每人9.7萬元。 ■本人、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滿70歲的免稅額:從每人13.8萬元,調高至14.55萬元。
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
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從20.7萬元提高至每人21.8萬元。
若特定費用(職業專用服務費、進修訓練費、職業上工具支出,各項上限資收入3%)高於21.8萬元,申報時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
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亦從20.7萬元提高至21.8萬元,領有身心障礙證明,或符合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,即可申報扣抵。
■個人基本所得額免稅額:今年起,從670萬元提高至750萬元,個人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時,才需要繳納基本稅額。
■個人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:從3,330萬元調高至3,740萬元
因應少子化,政府為鼓勵生育,除了取消排富條款,擴大適用年齡從5歲以下改為6歲以下,且從每名子女12萬元,調整為第一名子女每年15萬元、第二名及以上子女每年22.5萬元。
房租支出從列舉扣除改為「特別扣除額」,並「增訂排富」。凡納稅人、配偶,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在我國境內「無自有房屋」,租屋自住所支付的租金可申報扣抵。減去政府補助部分每一申報戶扣除上限12萬元,調高為每戶18萬元。
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(CPI)漲幅達標,113年度所得稅級距也大幅調整。2024年度綜合所得稅分為5個級距:
步驟一:綜合所得淨額=綜合所得總額-免稅額-標準或列舉扣除額-特別扣除額-基本生活費差額步驟二:應納稅額=綜合所得淨額X稅率-累進差額
步驟一:綜合所得淨額=綜合所得總額-免稅額-標準或列舉扣除額-特別扣除額-基本生活費差額
步驟二:應納稅額=綜合所得淨額X稅率-累進差額
扣除額分為「一般扣除額」以及「特別扣除額」,而「一般扣除額」分為標準扣除額、列舉扣除額2種。報稅時只能擇一申報,哪個對自己有利就選哪個。
無論所得高低,須按固定金額扣除。以113年度的額度來說,單身者享 13.1 萬元,與配偶合併申報者 26.2 萬元;申報時直接扣除,不用附證明文件。
無金額上限限制,包含捐贈、保險費、醫藥及生育費、災害損失、購屋借款利息、身心障礙、教育學費及長期照顧等 8 項列舉扣除額條件;申報時須附證明文件,但依國稅局提供查詢的資料申報可以免附(購屋借款利息除外)。
★ 節稅重點 ★
申報戶所有成員可適用的列舉扣除項目金額總計,如果超過標準扣除額,就要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比較划算!
特別扣除額分成 8 項,除了上述提及的薪資所得、身心障礙、幼兒學前、房租支出,還有以下幾項,都有助於節稅:
本人(納稅義務人)、配偶,以及受扶養親屬,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,每人可申報的扣除額為12萬元。若同時符合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,共可扣除33.8萬元。須附證明文件,若依國稅局資料申報可免附。
為下列情形之一不可扣除: 一、適用稅率在20%以上 二、股利所得採28%分開計稅 三、基本所得額超過70萬元
本人(納稅義務人)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出售房屋有財產交易損失,可用來抵扣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,上限為「當年度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」。若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或扣除不足,可保留3個年度再扣除。須附證明文件,若依國稅局資料申報可免附。
本人(納稅義務人)、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有金融機構存款利息、儲蓄性質信託資金收益,全戶上限27萬元。申報時直接扣除,免附證明文件。
納稅義務人的受扶養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教育學費,每位上限2.5萬元。但,已接受政府補助的部分,或就讀空中大學、空中專校及五專前3年者,皆不可扣除。須附證明文件,若依國稅局資料申報可免附。
圖:shuttersoc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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