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戀愛開始說起吧。還記得剛結束遠距離,朝朝暮暮住在一起時,那種令人難以置信的幸福感。半夜醒來看到旁邊男人熟睡側臉,傻盯了半晌再偷親一口。頭枕上他的肩膀,抱著他的手臂,聽著他規律的打呼聲(那時還不覺得刺耳。)安心的重新入眠。
早上起床送男人上班,替他選襯衫,替他扣上扣子。依依不捨看著他的背影關上門,再打開多看一眼,再關上。快樂的打掃洗衣,快樂的煮飯。替他收拾亂丟的褲子,縫補衣服的小破洞。曾經這樣小鳥依人的溫柔小女人模樣,哪個男人會不喜歡?
但是,這些以愛為出發點的行為,為什麼後來感到負擔,反而消磨了愛情?我想是因為,一開始想要好好照顧對方,漸漸卻發現自己所有的付出被視為理所當然。也可以說,是一直以來的努力把男人寵壞了。
男人永遠看不見堆積如山的髒衣籃,衣服收下來放在沙發上,他走來往旁邊一撥,輕巧優雅的坐下滑手機。煮飯變成日常家務,不煮就是偷懶。男人也不再像一開始捧場,常皺著眉頭用筷子翻撿,還說出「妳要不要和我媽學一下煮飯?」這種太值得掐死的話。
大著肚子時還在撿滿地亂丟的衣服,那時已在心中埋下殺機。縫補時怒火中燒,到底為什麼每一件褲子都會破洞!上班練瑜伽嗎?!屁股長刺嗎?!生孩子後,女人生活發生巨大且全盤的改變,而男人卻還期待著,妳能像當初那樣無微不致的照料他。說實話,男人從頭到尾都沒有變,變的是女人。
女人的母性光輝轉移到孩子身上了,而對於原本全力照顧的這位長不大的彼得潘,耐心快速枯竭。曾經溫柔可愛的小女人,每天披頭散髮忙著做家事帶孩子,連牙都常常忘了刷。面對著眼前的一片混亂,和一副事不關己樣的男人,嗓門聲量不知不覺的越提越高。出門時男人一貫的瀟灑俐落,孑然一身走到門口穿鞋說:「我肚子餓了可以快點嗎?」
媽媽包沒拿車沒推,孩子的尿布衣服沒有換,他依舊活得像個單身漢。出門後發現忘了帶奶瓶,他說:「妳搞什麼老是忘東忘西?」孩子半夜尖叫,他說:「我就沒聽到啊!而且我不睡怎麼去上班?」週末到了他說:「我想和朋友去踢球,一個下午而已,妳平常還不是自己帶?我去放鬆一下為什麼不可以?」談起這個月家用緊繃,他說:「妳以為賺錢容易嗎?那妳去賺一點回來。」
這些日常生活中的行為話語像砂礫石塊,逐漸掩蓋住愛情。手不想牽了,睡覺懶得抱了。看著他時眼神不再閃亮,聽他呼吸都嫌煩。(相關閱讀:有一種幸福叫鳥家,網紅鳥先生&鳥夫人,分享幸福家庭的三個堅持)
婚姻如果真是愛情的墳墓,
掘坑的多半是男人,入土的是女人。
對不起我有成見,但成見往往也是事實積累而成。
愛情走到這一步,難道就無可挽回了嗎?有方法的,老公們,請側耳過來。暫時放下手機,站起來抱抱老婆,就算她罵你也要抱緊,如果正在吵架更要死抱不放(但請注意力道,你不是在打橄欖球)。等到她從破口大罵變成淚水直流,差不多氣就消了一大半。再親個兩下說好了別氣了我愛妳,得,天下太平。只要不是太嚴重的情況,這招十之八九都有效。
稍微做一點家事,一天多做一點就好。比如主動去洗碗洗奶瓶,主動去收衣服摺好,主動拿吸塵器吸一下地板。這些都是十五分鐘內可以完成,而且成效顯著的項目。記得重點是主動,到老婆開口時通常已經心懷不滿,此時做了也沒加分,太不划算!
最後回想一下當年追求老婆時做過的浪漫小事,選簡單的偶爾做一下。比如偶爾送一朵花,偶爾買點老婆喜歡吃的東西帶回家(記得不要自己狂吃光了)。偶爾訂好電影票,請長輩帶孩子一個晚上,二人好好去約個小會。持之以恆,三個月內你會看到黃臉婆變回小春嬌。
不是只叫老公做,老婆們也有事要做,只有一件事,很簡單。把孩子撂倒以後,請脫掉鬆垮贈品T恤,把塵封已久性感睡衣穿上,噴一點香水,燈光調暗。結束,一擊即潰,明天妳就會看到巨嬰變回男子漢。
老公們歡呼吧!就說了本文其實是男人福利文。老婆們請注意安全,不然十個月後可能又多一個來刨土的。我試過嗎?目前還沒有。為什麼不試?因為,睡衣我穿不下了(掩面痛哭)。好了我說太多了,就寫到這裡,盼大家都能得到一點力量掙扎求生,奮力從墳墓中爬出來,做一對快樂的神仙眷侶。
摘自 溫太《媽媽是最勇敢的膽小鬼》/尖端出版
圖:Shutterstoc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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