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後,我們很快便協調好夫妻在家裡的分工,老公負責工作賺錢,老婆負責家裡的日常大小事務。結婚過了十四個月後,小孩出生了,對老公來說,小孩屬於家裡的日常事務,所以還是交由老婆負責,他負責的項目則是維持原樣,朝九晚五上下班。
美國不像台灣有方便的月子中心,在醫院生完,隔天醫生只要檢查傷口無大礙,就會請妳出院回家休息,也就是從生產的那一刻開始,媽媽便得馬不停蹄地開始照顧長征,完全無法休息,真是非常難得的生命體驗(擦眼淚)。
面對一個新生兒,手足無措的新手媽媽要努力學習所有照顧小孩的事,漫長的一天裡,兩小時餵奶一次、三小時換尿布一次、衣服被吐奶或是沾到排泄物就換衣服一次、洗澡一次、哄睡八次、安撫情緒五十次。而在奮力當一個好媽媽的同時,身為老婆,還是有許多日常家務需要處理;反觀新手爸爸,則是終於可以享用期待已久、公司給的一個月育嬰假,這個月不但不用上班,還能翹腳放鬆做自己想做的事,多愜意啊。
同為新手父母,卻是兩樣情。萬幸的是,我剛生完的前兩個月,媽媽特地從台灣飛到美國幫我坐月子,在飛來前她早已耳聞女婿是不管家務事的老公,怕女兒被孫女整死的外婆,一肩扛下了煮飯跟整理家務的工作,還分攤了大半照顧嬰兒的苦差事。
剛從醫院回到家,產婦下體的傷口都還沒恢復、持續流血的同時,還要忍受宮縮肚子痛、脹奶塞奶痛一邊照顧嬰兒,現在回想起來,回家前兩週的一切因為太過痛苦,我似乎強制刪除了那段記憶的細節,只記得每天睡不到三、四個小時,還好有媽媽這個強大後援,前兩個月雖然每天都像打仗那般緊張與疲憊,總算還是熬過去了。
媽媽回台灣後,原本由她協助的家事及顧小孩的工作全部回到了我的身上。然而,儘管我一個人分身乏術時會開口請老公幫忙,但他經常用一些不像話的理由推託,像是小孩的事他不知道要怎麼做,小孩就是只想找媽媽,或是應聲之後拖了半天還不起身去做,久而久之,我漸漸覺得要找個人幫忙還得三催四請的反而更累,不如乾脆什麼都自己來比較快。
某天睡覺前,老公抱著枕頭、棉被說:「妳晚上餵奶很吵,我睡不好會影響隔天上班,我要搬去客房睡了。」撇頭就大步往客房邁去。聽到這番話,看著那個無事一身輕的背影,我心裡瞬間燃起熊熊大火。
嫌我半夜吵?吵到你睡覺?我是睡到一半被小孩吵醒,要起來餵奶、哄睡,哄完還要把多餘的奶擠出來備用好嗎?身為一個父親,每天晚上見我如此忙碌,你有幫過任何一點忙嗎?還是你以為我白天都在偷懶、睡大頭覺?你在家爽了一個月的大假之後,回去上班就很了不起嗎?顧小孩比你去公司上班還累好不好,在家除了照顧小孩之外,還要把她掛在身上一邊煮飯、洗衣、打掃,為了不要讓她好不容易平復的心情突然變差,哭起來很難哄,常常連上廁所時都要讓她坐在我的腿上,一點放鬆的時間都沒有。你下班回家可以休息,我可沒時間休息,已經累一天了還要等著你回來,我才能把她放著,去浴室洗三分鐘的澡。(相關閱讀:結婚21年,何戎夫婦:「家庭是一個團隊,需要愛的建造、管理和優化。」)
三分鐘,每天唯一不用跟小孩黏在一起的時間就是那三分鐘,這就是我每天的生活,請問你做了什麼?下班以後你要放空你就去放空,請你洗澡洗快一點出來幫 忙點事情,你說不要剝奪你放鬆的時刻,那我呢?我二十四小時被小孩、被你、被這個家剝奪,體力跟精神都要被掏空了,但這就是我的責任,身為老婆、身為母親的責任,我什麼時候因為太累就耍賴不做?這樣公平嗎?
看著房裡空著半邊的床鋪,我的心也跟著空了一半,默默開始細數老公從我懷 孕到孩子出生這段時間的種種不貼心舉動,以及家務上嚴重的不平等分工,對於身 邊的這個男人,喔,是正在另一個房間呼呼大睡的那個男人,我累積了好多不滿及委屈。
媽媽回台灣以後,我一直在孤軍奮戰獨自育兒,我覺得好累好累,好想有人可以一起分攤,讓我能稍做休息,就算只有一點點協助也好,甚至一點心靈上的支持也可以。帶小孩雖然很艱難,但這是我們兩個一起生的孩子,不是應該要一起照顧才對嗎?為什麼我們在同一天開始當爸媽,我要學會做全部的事,而你只要說你不會,就可以兩手一攤,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?當你的老婆好辛苦,為什麼累的事都要我自己一個人承受?
老公對家庭的觀念大部分源自原生家庭,公公從小威嚴的父權思想深深影響了他,所以當我企圖對他做出要求,請他多分攤一些照顧小孩的事情時,他如此回應:「我爸從小都沒有幫我換過一片尿布,我現在還知道怎麼幫女兒換尿布,已經很厲害了。」在他心中,他的爸爸就是他的唯一標準,只要超過就合格;但在我眼裡,用零分的基準當標準,再怎麼超越也離合格有一大段距離。更何況,我嫁的又不是他爸。
女兒兩歲時,我向老公提議想把女兒送到附近的學校,每週兩個早上,讓她開始慢慢學習群體生活,我也可以趁這兩三個小時的空檔,做一些自己的事情。老公想都沒想,馬上說:「那這樣妳不是就很爽?我都沒有耶!」一口回絕了這個提議。聽到老公根本不經思考就吐出的回答,那種納悶、生氣且無奈的感覺又來了,但這次更多了心寒。
在他回應的短短兩句話裡,我的解讀是:老公覺得我是全職媽媽,我就該二十四小時專心照顧小孩,因為那是我負責的工作。如果今天我把女兒送到外面上課,那些小孩不在身邊的幾個小時,不管我是拿來休息、補眠、逛街、買菜或做家事,對他而言就是在偷懶,就是讓我有了爽爽放假的藉口。那幾個小時他都還在公司工作賺錢了,我怎麼能在他辛苦的時候,自己獨自擁有休息的時光呢?這對他而言太不公平了,所以老婆沒有資格,也不配擁有那樣的時間。
早知道生了小孩後,我要這麼犧牲、這麼辛苦,連喘息的機會都沒有,當初不應該生的。喔,不,是當初不應該跟你生的。
摘自 美樂妮《失婚婦女Chill High High:勇敢斷開有毒關係,「笑嗨嗨」重返一人幸福,快活又自由!》/ 采實文化
Photo:PhotoAC , CC Licensed.
數位編輯:陳妍羽
熱門商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