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擁有一棟房子重不重要?》吳淡如:女人買房,買的是出路和退路

英國女作家維吉尼亞.伍爾芙說:「一個女人如果想要寫作,一定要有獨立的經濟能力,還要有自己的房間。」我從小就被這句話說服了。

自己擁有一棟房子重不重要?先說個故事,有一位年輕時因為結婚離開職場的地方電視台主持人,過了好些年重新回到職場找工作。

通常為了愛情離開工作的女人,也常會為了失去愛情而離開家庭。她告訴我因為先生感情出軌,兩人吵吵鬧鬧之後離婚了。慶幸的是在她當家庭主婦前,手上有筆閒錢,她在宜蘭礁溪花了不到100 萬元買了一間中古小套房,離婚後至少還有「家」可歸。

英國女作家維吉尼亞.伍爾芙說:「一個女人如果想要寫作,一定要有獨立的經濟能力,還要有自己的房間。」我從小就被這句話說服了,再加上後來一直擠那種8 個到16 個人的宿舍,實在沒有隱私權。

我一直很希望自己有獨立的生活空間,所以很早就買了房子。

當然那時候薪水不高,房價也還好,我花費也少,沒有現在女性買房的負擔那麼沉重。不過在我看到的所有女人之中,房子帶給她們的安全感,基本上似乎都比男人要強,這是真心話。

就心理層面而言,女人買的不只是一個可以住的地方,更是可以為妳遮風避雨,沒有人能把妳趕走的地方。如果房子是妳的,當妳跟同居的男朋友吵架,走的是誰?當然是沒有房子所有權的人嘛!

 

買房前自我對話,買後不後悔有關女性購屋前,有幾個問題值得「自我」討論:

1. 你需要什麼樣的房子?

女性購屋比較衝動或看「感覺」?我不這樣認為。大部分女性是務實主義者,曾有人說:擇偶就像買菜,在步入「市場」前,就該知道自己要買的是什麼。因為如果你沒有清楚的目標或條件,就無法做出符合自己需求的決策。

買房何嘗不是如此?請列前三名標準清單,不要像擇偶條件一樣模糊,說什麼「我愛他就行了」,記得考慮「代價」:妳能負擔的貸款總額,並且思考妳的工作穩不穩定?

 

2. 你的願望值多少錢?

從過去的調查來看,女性在決定購屋的條件與男性確實不同。在生活水準上會比男性更為講究,男性可能回家只要能上網、睡覺就好,而女性會更重生活品質。另外女性普遍也更注意安全需求,除了屋況本身,周遭環境(荒郊野外或風化區)等都是觀察重點。

買屋清單比擇偶清單容易多了,在於擇偶條件無法標價,但是買屋清單可以有價格標準,清單再完美,買不起也沒用。提醒自己,房子不會像愛情一樣多變,不會翻臉如翻書,它會給你如同混凝土與鋼筋般的承諾。這樣一來你才知道自己的「夢想」值多少錢?以及你需要花多少力氣去追求。

 

3. 為了買房你願意付出多少代價?

除了要估量夢想的價格,還要知道自己的能耐。這裡的能耐指的不單是你有多少錢?還有你願意為此付出多少代價。不管是存頭期款,或者是後續繳房貸,你的生活勢必會受到影響。

還算低利時代,如果可以使用寬限期不必先還本金,就不要客氣!用寬限期,五年內只付利息,不付本金,好處是可以維持生活品質,並且有多餘的資金注入其它投報率較高的ETF 或股票,也還有筆應急用的生活資金。

 

夫妻買房,要登記誰的名下?

夫妻共同出錢買一間房子,房子應該登記在誰名下?若你在結婚前就已經買房,就不需要擔心這個問題,未來不管婚姻狀況如何?你原來的就是你的。

如果夫妻婚前沒有特別約定,那財產的分配方式就是走法定財產制,除非被控明顯「對於婚姻生活毫無貢獻」的狀況,也就是你不養家、沒出力、白吃白喝、不見人影……否則離婚後財產各半分配。

至於什麼是對婚姻的貢獻與協力?在2020 年民法第1030-1 條修法後,給出了比較明確的參考指標:①家務勞動②對子女的教養照顧③對家庭的付出④同居與分居的時間長短⑤婚後財產取得時間⑥雙方經濟能力。根據這些項目的比較,可由法官自由心證來衡量財產分配的比例。

不過清官難斷家務事,這些攻防戰是非常勞心傷神、費力的。血淋淋的法律沒說的事,就是我們得爭氣一點,最好婚前就靠自己買到一間小房子,只要能住人,此生就有遮風避雨的所在。如果是婚後買房,絕對不要單純到只登記在誰的名下,就以為那是誰的,一起購屋共同登記是必需流程,免得辛辛苦苦一起繳房貸,最後要離開時走入狂風暴雨中的人是自己。

這話不好聽,但醜話說前頭,比較務實。以上各種糾紛都是確實發生過的!

 

摘自 吳淡如《人生實用商學院:富有是一種選擇》/時報出版

Photo:時報出版

數位編輯:陳妍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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