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練習25:
孩子幫忙做家事,爸媽需要付錢給他們嗎?考試考100分、成績很好,爸媽可以用錢獎勵嗎?
專家建議A. 給不給不是重點,關鍵在於說明。
孩子做家事要不要給錢,大致可以分為兩大派。
《陪伴教養學》作者崔椿琦指出,有些家長鼓勵孩子用自己的勞力賺錢,「日本知名管理學者大前研一便主張,當孩子因做家事而獲得零用錢,會從中學習到『有付出就有收穫』的道理,所以他贊成家長在孩子做家事之後給錢。」
但反對者認為,身為家庭的一份子,孩子幫忙做家事理所應當,給錢反而養成有獎勵才做的習慣。同樣的,他們也反對考試考得好就給孩子錢獎勵,認為這樣做很可能會降低孩子內在的學習動機。
崔椿琦認為:「給或不給不是重點,關鍵在於說明。必須讓孩子曉得為什麼給,或者為什麼不給的理由。」
理財專家夏韻芬在家實施「家務有給職」,所以兒子很小就知道,付出勞力才有所得,家裡一些非迫切性的工作如油漆、整理花園等,還有加班費可領。
但她強調,不能讓他們養成凡事「向錢看」。她會跟孩子說明:「因為想要訓練他們獨立,同時幫助他們學習賺錢,才會花錢請他們做家事。但是真正的意義是:我們共同為家裡在做事,這比賺錢的意義更大。」如果孩子叫不動,她就罷煮一天,讓他知道媽媽也是沒領薪水在煮飯。
專家建議B. 家事本分不給錢,額外的付出才給。
Full House執行長官明儀建議,孩子做家事(如整理房間、洗碗等),屬於自己本分內該做或是身為家中一份子必須盡的義務,不需付錢給孩子。
但爸媽可以提供孩子額外的工作機會賺錢,讓孩子學習以認真的工作態度賺錢。而且通常對自己努力賺來的錢,孩子也會格外珍惜愛護。
什麼情況下可以給孩子錢呢?官明儀表示,簡單的判斷原則是:「原本需要花錢請別人做的工作」或「挑戰自己成功」,孩子就可以得到應有的獎勵金。
例如:幫爸爸洗車,如果孩子沒幫忙可能就需要花錢到外面洗;哥哥教弟弟彈琴,這不是哥哥的義務,他卻願意主動教弟弟,這就很值得提供獎勵金。
另外,孩子挑戰自己成功也很值得鼓勵,例如鋼琴表演、參加比賽表現優異,有點類似競賽獎金的概念。
如此一來,也可以鼓勵孩子勇於挑戰較困難的目標,鍛鍊恆毅力。「相對的,平日練琴就是本分義務,不應提供金錢獎勵,」官明儀說。
專家建議C. 獎勵不一定要是物質性的。
銘傳大學企管系助理教授江季芸有個讀小六的女兒,她不反對孩子考得好時父母給獎勵,類似業務達成的激勵獎金,「我們將心比心,大人工作表現好,也會很想要獎勵。」
江季芸建議,親子一起討論、訂定獎勵的成績標準,例如考90分以上、100分多少錢?「訂定的目標有一點挑戰性,但又不至於高到讓孩子想放棄,這樣孩子才有動力。」
因為孩子特定表現所給予的獎勵,並不一定都要給錢或是物質的東西。
例如,官明儀就別曾出心裁,設計了「快樂兌換券」,兌換的內容包括:媽媽幫我按摩、看電視10分鐘、媽媽陪我一下午、媽媽不生氣等,不花錢也能讓孩子樂上好半天。
生活練習26:
孩子喜歡打電玩,花很多時間幫人練功、接單賺錢,或是把好不容易打到的寶物和帳號賣掉賺錢,爸媽很不贊同,該如何和孩子溝通?
專家建議A. 解釋「機會成本」,做更有效益的事。
布萊恩兒童商學院創辦人張森凱說,工作類型有許多種,如體力(勞務)、知識、創意、專業等。若孩子選擇賣時間、熬夜爆肝,付出時間和體力,他會問孩子幾個問題:付出這段時間,得到的效益(賣掉帳號、寶物賺得的錢)是否值得?投資報酬率高嗎?同樣的時間,有沒有可能去做更有效益的事?
趁此機會教孩子什麼叫「機會成本」:如果把同樣的時間投入學習,累積專業的知識和技能,未來有機會賺取更高的報酬。
保富國際財商教育訓練總經理游翰霖說:「靠能力賺錢沒什麼不對,只是要教孩子,在對的時間做對的事。」
保富國際所開的兒童理財課,會教孩子一定要找到人生的夢想和目標。
「每個人都是一個品牌,你要想辦法讓個人品牌發揮最大的價值,」游翰霖說,「金錢是價值交換的媒介,如果你的價值無限大,就能創造出無限大的價格(薪水),否則只是拿時間交換金錢而已。」
專家建議B. 真有天分就鼓勵他升級專業。
江季芸認為,最好每個人都能夠找到自己喜歡的事,用興趣賺錢。如果孩子真的很喜歡打電玩、而且有天分,爸媽不如鼓勵孩子進階,想辦法讓自己成為更厲害的玩家。
將自己練習的方式、升級破關的技巧寫下來,或是一邊玩一邊錄影片、解說自己怎麼玩,然後放到影音平台上,孩子不僅有成就感,也有動力變得更厲害。如果真有心想走電競這條路,爸媽可以和孩子一起研究需要具備哪些條件,如專業技能、自律精神等。
江季芸的女兒也喜歡電玩,她鼓勵女兒:「玩別人的遊戲,不如玩自己設計的遊戲。」江季芸讓孩子去學APP程式設計,女兒後來自己設計出三國的遊戲以及夾娃娃機,她覺得比外面的遊戲更好玩。
生活練習27:
孩子看班上流行玩寶可夢卡片、軟軟(可擠壓的療癒玩具),很想去批發回來賣給同學,還想DIY自製史萊姆(有黏性,可任意雕塑形狀)去班上賣,爸媽應該阻止嗎?
專家建議A. 在公開的場合或平台販售。
官明儀指出:「孩子有創意,並且能夠運用自己的能力,讓東西產生更大價值的想法,父母應該要鼓勵。」
但同時要教導孩子,買賣東西最好是透過公開的管道或安全的交易平台,如果和同學私下交易的話,後續可能會衍伸一些狀況,例如同學反悔、同學的媽媽不認同,可能會要求退款、退貨等,這些問題都可能發生。
官明儀建議,可以教孩子,在校慶園遊會或是在自己班上發起舉辦跳蚤市場活動,透過這種公開透明的平台販售自己的東西,比較沒有問題。
專家建議B. 教導孩子認識網路購物。
另外,官明儀會跟孩子介紹網路有哪些交易、拍賣平台,並且協助孩子把自己的作品放到網路拍賣平台上賣,包括拍照、寫介紹文案等,讓孩子實際了解網路交易如何運作。
孩子可以從過程中體驗如何把「價值」轉化為「收入」,並觀察網路有什麼好處與風險。「這些都是生活金融的範疇,現代的孩子都應該好好加以認識,」官明儀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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