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文搬離家,當回家探視媽媽,媽媽說:「養兒育女有什麼用,對他們再好,都還是會丟下你。」有時媽媽什麼都不說,只看著空蕩蕩的房子,長長嘆口氣。
小文很無奈,為什麼媽媽要這樣對自己?
當自身缺乏安全感時,我們很難對自己有信心,很難相信對方能夠愛著這樣的自己。
我們對於自己可能不夠好、不被愛這件事,既焦慮又不安,因此我們需要一個人,表現出無條件的愛與回應,讓我們確定自己是被愛的。
如果我們在自己的父母身上找不到這種無條件的愛,「孩子」就成為可能滿足我們這種需求的對象。
而如果我們缺乏安全感,帶著這樣的不安,我們總會擔心孩子長大成人後,拋下我們,有著自己的世界;因為對缺乏安全感的我們而言,當孩子獨立,有了我們無法進入或理解的世界,就代表著:我們可能會被拋棄、被丟下。 這些感受,讓我們極為不安;於是更想要做些什麼,把孩子緊緊地拉在身邊。
這樣的父母,因為缺乏安全感,而無法讓小孩好好當小孩;或是,無法接受小孩已經成為大人的事實,企圖還把對方當小孩,繼續控制對方── ⠀ 我將他們稱為:討愛的父母們。
對於討愛的父母來說,由於缺乏安全感,因此他們想要的東西,一定要得到。
他們會想盡方法、「保證」自己想要安撫自身不安的東西,一定可以從別人獲得,一定要能「討得到愛」;於是,孩子成為一個最棒的對象。因為,孩子是如此地需要父母、是如此需要父母的愛與肯定,因此很多時候,孩子願意成為父母「滿足愛的對象」。
除此之外,台灣這個社會的文化,又賦予父母這樣「討愛的權力」:「你如果不按照我要的去做,你就是不聽話、不孝順。」(相關閱讀:黃之盈心理師:父母的回應,就像迴力鏢;你對孩子說的負面話語不會激勵他,卻會引導他成為那樣的人)
只要把父母「討愛的需求」用「孝順」等美德包裝,「孩子就更有可能會按照我的需求、想法去做」,這會讓父母感覺到更有安全感。也就是說,「孝順」、「服從權威」,成為台灣社會給予父母、讓這樣的父母「一定要得到愛」的利器。
因為,這種「社會約定俗成的美德」,諸如「要孝順」、「要負責任」、「要親和待人」……都有一種共同特色,就是:定義不清。
沒有人可以說清楚這種「美德」真正的標準與定義是什麼,於是,就變成了在社會有發言權的權威們,可以替他人決定、用來貼人標籤的「標準」。
而這些「標準」,自然成為這些沒有安全感,想要「討愛」的父母的重要工具之一,讓他們要的東西一定可以得到。
於是,當「孝順」、這個社會共同約定俗成的「美德」,這個大帽子扣下來時,孩子幾乎只有兩個選擇:要不成為一個順從父母需求、孝順的孩子。要不就是違背父母,當一個「不孝的孩子」;然後,背負著他人不諒解的眼光與自身的罪惡感,懷疑著自己是不是真的不夠愛父母。
摘自 周慕姿 《關係黑洞:「不安全感」如何宰制我們的人生,如何突圍?》/寶瓶文化
圖片來源:ACphoto 數位編輯:王信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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