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在家庭風暴案件,當孩童成為出庭者,必須面對利害關係親屬、加害人,或面對法庭嚴肅對立的氣氛、不適當的質詢提問等,都會對孩子造成莫大的心理壓力。因此,如何提升友善兒少出庭表意的環境與措施,是司法院不斷努力的方向。」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鍾宗霖談到,立基在兒童權利公約的兒少基本權利與最佳利益,司法院與所屬法院在友善法庭的作法,包括:檢視相關法規、辦理研習、得視出庭兒少需要,提供專業人士在場協助、陪同、隔離訊問、遠距視訊審理、出入安全(隔離)通道、溫馨童趣適齡兒少詢問室等,保障兒少表意權、維護出庭安全及隱私等措施。
為了友善兒少出庭,真正聽見孩子的心聲,守護孩子的心靈,司法院不只有「點」的服務,還要做到「面」的串接。為了消除與當事人在相同空間等候開庭的顧慮,隔離性的硬體設施包括遠距視訊審理、安全通道等降低物理/心理的衝擊;軟體部分,透過各地的家事服務中心連結社工師、心理諮商師、特教老師等一站式服務,和需要出庭的孩子建立信任關係、創造正向互動,並陪同孩子出庭。 隔離不安的情境 保障兒少主體權
「家事案件中,兒少的主體權很容易被忽略,在劍拔弩張的庭審過程,成人常忘了孩子心底真實的意願。尤其面對家庭風暴、父母離婚,孩子也許講不出他的痛苦,甚至害怕表達想法,難以落實兒少表意權。」鍾宗霖進一步分享,通常由社工師先與孩子建立信任關係,透過會談、評測情緒量表等評估其出庭的適切性;若覺察孩子有表意困境或刻意保密,法院會指派家事調查官、選任程序監理人等支持、瞭解、評估、協助解決孩子的困境,選擇讓孩子可放心說話的法院內外之安全環境、遊戲室、溫馨室等,傾聽、增能孩子真實的表意,再由法官以貼近孩子的視角、想法,以日常生活化衣著;親切、溫和、友善的態度;以兒少適齡的行動與語言之互動方式等,在輕鬆遊戲、日常交談中,引導兒少能在無壓力及無顧慮下,充分、自在、真實、完全的說出心理的願望。 鍾宗霖分享真實案例,「媽媽外遇、爸爸家暴,孩子跟阿嬤、爸爸住;當阿嬤在家,孩子不敢跟家調官說自己想念媽媽、想跟媽媽住,因為阿嬤總說媽媽不好,也怕爸爸知道了傷心又憤怒…..」幼小心靈在風暴中的躊躇不安,在法庭上面對忠誠的困境與表達真實意見的疑慮,都可以在事前提出身心評估,由社工及專業輔導人員協助;同時,兒少出庭後返家的安全保障與情緒照顧,則將擴及家庭成員,並關心孩子和家庭成員相處狀態、未說出口的心情,讓友善服務成為開庭前、中、後連成一線、串接成面的完整服務。 ▲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鍾宗霖分享司法院實踐友善兒少出庭中,不只要做到「點」的服務,還要做到「面」的串接。 許多家庭紛爭可能來自家暴、外遇、利益衝突,也許不到離婚階段,但「如果父母把孩子當成彼此抗爭的籌碼,則法院可啟動親子調解專案,落實『以子女為核心』的家事調解。」比方,如果父母分居,爸爸一直不讓媽媽和孩子會面,這是犧牲孩子的權利,一旦強制執行親權,必然會出現拉扯孩子的不安局面!透過家事親子事件的調解流程,藉由專業社工師、律師協力,保障未成年孩子的權益, 「讓孩子在風暴中失去的父母愛,透過在審判程序中的照顧、友善對待,感受到被愛、被關懷的安全與溫暖。」
為落實「兒童權利公約」的核心精神,司法院不只優化友善兒少出庭環境,落實兒少表意權、司法近用權,同時落實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昭示「兒少人格權及表意權」為憲法保障的權利,因此,司法院多次辦理友善兒少出庭服務交流活動,透過互動演練、工作坊等多元模式,讓參與者體會兒少出庭的感受。面向專業人士持續辦理如:法官學院的認知教育課程、遍布全台的團體工作坊,邀請法官、心理師、律師一起受訓等。「優化友善兒少出庭環境與措施,最關鍵的是關注兒少身心健康,透過培力讓相關人員認識、同理兒少處境,繼而提升與兒少互動技巧,期盼法庭經驗能成為滋養出庭兒少的力量。」
2024年底將出版司法院第一本「友善法庭」的主題繪本,「相信這本繪本能讓孩子舒緩心情並在閱讀中獲得指引,也讓我感到非常有共鳴及正向的引導力。」過去曾上過繪本應用課程,鍾宗霖認為繪本有助於孩子從故事的鋪陳,投射自己的處境,緩解不安的情緒;「世界各國都有友善法庭的主題繪本,台灣也將有這樣一本繪本,值得寄予厚望!」他期待,未來法院能運用繪本作為引導素材,幫助孩子們在出庭過程中覺察自己的情緒,從故事中獲得慰藉。同時,這也能為大人提供一個理解孩子內心世界的窗口,透過故事的角度重新審視親子關係,進而在法律程序中做出更符合孩子需求的決策。 台灣推動友善法庭,展現對兒少權益的高度重視。透過完善的設施、專業輔導及跨界合作,確保每位孩子在家庭風暴中能安全、受尊重地表達心聲。這不僅是對兒少表意權的保障,更是對未來世代的承諾。我們期望,隨著友善法庭的發展,更多孩子能勇敢發聲、安心成長,為台灣社會的和諧注入力量。 ● 此文為司法院廣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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