擺脫這樣的刻板印象「一家人要緊緊相依才代表關係好」——是家人,更需要保持適度的距離

當你努力脫離與家人過度緊密的關係,在此過程中經歷的衝突與磨合,終將成為恢復健全關係的契機。

有些家人比外人更自私 —─關於「接受」與「拒絕」

 

▌同個父母生,愛卻大不同

「我們是一家人,所以你當然要幫我。」 

你覺得這句話成立還是不成立?以前或許你會覺得理所當然,但現在你必須知道這是不合理的。 

身為家人,最容易被責任與義務束縛,再加上整個社會眼光無所不在的監督。在近來的社會上,只有單純的盡孝似乎遠遠不夠,我們還得在意周遭人們的目光。 

「我們不是你的家人嗎?」 

這短短一句話,使得多少問題被挑起、被無視?因為是家人,所以我們必須給予更多關心和體諒,然而實際上有時候我們卻辦不到。不,是不肯做。為什麼呢?

 

別因為自己不能符合家人的期待,而陷入不必要的自責。當家人舉起「家人」的旗幟,毫無節制地對你提出要求時,我們必須立刻停下來思考:家人對我的要求是否實際可行,以及家庭成員為何對我施壓,又為什麼只針對我。若非如此,自己的人生只會繼續被徒有血緣關係的家人所剝削。 

 

一個月後即將結婚的孝琳,正面臨一個難關。她說:「明明我們同是父母的孩子,卻有公主和婢女的差別。」對自己的處境相當悲觀。 

孝琳有個小她一歲的妹妹孝貞。孝貞自小面貌姣好,在全家人的呵護下長大,相反地,孝琳受到的待遇卻是「可有可無」的存在。 

「因為妹妹得到父母的支持,所以她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。她不但去留學,也參加過選美,當出現值得託付終身的男人時,父母總是先介紹給妹妹,最後她也的確嫁了好丈夫。如果我出生在貧困的家庭裡,從小必須刻苦向學,也許還不會這麼委屈。但就連我的婚禮,家人的態度也是這樣……。」 

孝琳最後禁不住哭了起來。結婚大事,是她出生之後,第一次自己完全成為主角的時刻。然而就連結婚的時程,也得看妹妹的情況,無法照預期舉行。原本是計畫讓孝琳先舉行婚禮,緊接著是妹妹的婚禮。但是妹妹的丈夫忽然接到派往歐洲分公司的命令,這讓孝琳的父母毫不猶豫地推遲了孝琳的婚禮。 

「先以孝貞優先,你以後再辦就好。都已經是姐姐了,還這麼不懂事。」 

 

▌家庭的幸福,不能建立在某人的犧牲上

之後事情如何發展,我並不清楚,不過我並不期待最後會有完美的結局。聽到這樣的故事,一般人會有什麼想法?或許會很驚訝,大呼「怎麼會有這種家庭?」 

然而現實生活中,還有不少家庭出現更嚴重的問題,那些人只是沒有告訴別人而已。家人之間的情感暴力不容小覷,特別是在有眾多子女的家中尤為嚴重。因為子女越多的家庭,越可能存在像孝琳一樣的「犧牲型子女」。 

在這種情況下,受到不公平對待的子女與其他兄弟姊妹間的矛盾將逐漸擴大,讓問題變得越來越複雜。雖然當事人覺得委屈:「為什麼只有我要犧牲?」但是其他成員只是默許:「犧牲你一個人,大家都會好過一點」,對當事人造成極大的痛苦。 

「你為什麼這麼自私啊?你稍微忍一下就好啦。」 

「我又沒有要你犧牲,是你自己這麼覺得。不願意的話,你當初就說不願意就好啦。」 

那些會強迫家人犧牲的人,大多用類似的話來攻擊對方。但是這種話不應該輕易說出口,尤其是曾經從犧牲者身上獲得任何一絲好處的人,更沒有資格說這種話。 

閱讀本文的各位,有誰曾經為家庭犧牲到現在,那麼請好好回顧自己過去被拋棄的人生。因為一次的要求會變成兩次,再變成三次,最後演變為理所當然。 

而且自己犧牲也犧牲了,卻得不到任何一位家人的認同。更別說是被視為家族的榮耀,甚至得不到該有的安慰。 

家人之間的犧牲大多如此,這比任何關係都更折磨人。因為犧牲者被最親的人徹底孤立,茫然看不見盡頭,只能繼續面對家人索求無度的要求。為什麼我們必須承受這種痛苦?所以現在得好好思考:為什麼家人只會把需要告訴自己,為什麼總強迫自己讓步,為什麼總要求自己犧牲? 

 

▌是家人,更需要保持適度的距離 

像孝琳家的情況,只有表面上是家人,然而家庭的功能卻處於故障的狀態。正如我們身體不適時需要休息,關係也是如此,出現問題時就需要暫歇。但有人可能會說「都是家人,我怎麼可能見死不救?」,比起這種勉為其難的態度,我們更應該選擇暫歇,以求未來更好地照顧家人。 

此外,我們應該盡快擺脫這樣的刻板印象──「一家人要緊緊相依才代表關係好」。在真正的關係中,應明確區分「我」和「你」為兩個不同的人。意思是,不應該將「你我」放在「家人」的大框架下處理。 

真正的關係,不是將兩人或多數人簡化為單一個體。這種不顧每個人的感受與職責,也不管每個人是「獨立個體」的事實,只是虛假的關係。家人也是如此,在真正的關係中,不同個體的形象應該是更鮮明、更突顯的。 

「你有看過星星疊在一起嗎?每一顆星星都保持一定的距離吧?即使星光和星光之間也有距離,這是為了讓每一顆星星盡可能綻放光芒。家人之間保持這種距離、區別彼此的關係,也很重要。」 

這是我給孝琳的建議。 

我相信星光美麗的原因,是因為「星星與星星之間的距離」,而非星星本身。我也相信這個距離不僅能使「每一顆星星獨立存在」,更使星光之間不會互相遮蔽,得以完全綻放光芒。

關係也是如此。因此,別再用「我們是家人」做為藉口,並主張「你的東西就是我的,我的東西就是你的」。如果繼續如此,任何人都將無法在人生中綻放光芒。 

 

▌既然家人關係無法斷絕,過自己想過的生活也無妨 

父母和子女本非彼此選擇,或者可以說斷就斷的關係。 

「因為無法斷絕,所以才無可奈何,我只能被迫接受不是嗎?」 

不是的,並非如此。正因為無法斷絕,所以你不接受也無妨,拒絕也可以。懂得拒絕才是最重要的。只要你能明確掌握這個事實,就能為家人的關係帶來改變。 

說白了,就是希望各位不必擔心家人關係未來可能會因此斷絕。 

過去你難以開口拒絕,是因為擔心關係中出現裂痕或被家人拋棄。但是,只要你意識到與家人之間的關係既不可能斷絕,自己也不可能被拋棄的事實,就能得出這樣的結論:父母與子女間的強迫行為,並非無可奈何的問題。 

每段家庭關係都有改變的希望,只是我們需要承受挫折的能力。這裡的挫折,指的是自己與父母的分離與獨立,也就是放棄依賴,而非斷絕關係。當你努力脫離與家人過度緊密的關係,在此過程中經歷的衝突與磨合,終將成為恢復健全關係的契機。

因此,別因為你現在行使拒絕權造成家人的失望,而對此感到挫折或自責,這是為了營造健全的關係所必須經歷的挫折。 

 

摘自 精神科醫師 成裕美《虧我一直把你當朋友:拒絕別人對你的傷害,找回關係主體性的關係心理學》/三采文化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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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位編輯:吳佩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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