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婚剩女?
偶然看到一本書,談的是「剩女」。「剩女」不是一個新鮮的名詞了,很多人都知道這是熟齡未婚女性在主流社會中被貼上的負面標籤。不過書封斗大的英文書名震撼了我──「剩女」被譯為“Leftover Women”。
Leftover,在日常用語中,不就是剩菜的意思嗎?其實不只是剩菜,leftover可以泛指各種「沒用上的東西」,不是沒用,是沒被用上,例如製作商品或建築時的剩料。《紅樓夢》中的賈寶玉跟一顆石頭有淵源,那石頭是女媧補天時沒用上的,因此藴積著種種曲折情懷,說起來就是個leftover。
看見這名詞時,我正在整理這份為已婚女人寫的書稿,不禁百感交集。與「剩女」相對的,應該是已婚的女人,或說「得以結婚」的女人。然而,跨越「婚姻」這條分類線,到達另一邊的女人,就完勝了嗎?在婚姻的那邊,感覺幸福的到底有多少?
婚姻是愛情的墳墓?
年輕人才不相信這句話,一心想著我的愛情當然會持續到婚姻裡,不止綿延不絕,還會開花結果。婚齡漸長才開始領悟,婚姻本來就是所有愛情的墳墓,只是時間不同意義就不同。弱質的愛情進入婚姻不久便磨耗早夭,婚姻無疑是它的墳墓,至於長壽的愛情,得以在婚姻中安居直到最後安息的一刻,婚姻不也是它的墳墓。問題並不是「愛情終將死在婚姻裡」這個事實,而是如果愛情死了人還要活在婚姻裡,那就是活人住在墳墓裡。
感情還活著的人,住在冰冷的婚姻裡,伸手抓不到人,叫喊只聽見自己的回音。那不只是寂寞,是比寂寞更逼人的,生命慢慢冷卻,存在漸漸稀薄地流失。
我在心理治療工作中遇見許多這樣的女性。很苦。很悶。不快樂。不確定自己的不滿是否合理,不知道自己該追求什麼。繞來繞去,要好久的時間,才小心翼翼地說,我還想要戀愛的感覺。
「我不想找別人,我還是希望他愛我。」然後掩面懊惱起來:「我為什麼這麼沒用,被他吃死死的。」
婚內失戀?
對於已婚無愛的女人,「戀」是個扎眼的字。這字有言,有心,兩旁還有情意密密纏繞。而她們和喚作丈夫的之間,早已無言,也不覺有心。
沒有人不知道戀愛的感覺。失戀了,本來也應該很清楚。
如果妳是單身者,他不來找妳、他含蓄或明白地拒絕見面、他無意製造甚或逃避身體的接觸……妳會知道該想下一步了。
但若這人是妳的丈夫,原本簡單的判斷就會變得很複雜。有個聲音一直對妳說:「老夫老妻本來就是這樣」、「沒有熱情不代表婚姻有問題」。妳覺得自己不應該覺得不開心。
如果妳真的覺得沒問題,那就好。
如果妳一邊說服自己沒問題,一邊不斷地對另一半施壓,或是幽怨地期待他改變,做著心口不一、言行分裂的事,那麼,妳不是在逃避問題就是在製造問題。
妳真的不需要再問「我這樣的婚姻算有問題還是正常」。沒有人能替妳定義什麼樣的婚姻才算正常。婚姻又不是燈泡,會亮就正常,不會亮就該丟掉。婚姻更像一碗麵,在好吃到無可挑剔與噁心到要吐掉之間,存有很大的變異空間。妳覺得極為不滿的婚姻,對某些人而言簡直就是天堂。有人認為家事分工不均就算嚴重的問題,有人卻連無性、無互動,甚至另一半外遇,只要偶爾還會回家,都認為很正常。
每個婚姻都有個性,就像人有個性一樣。所以婚姻正不正常,無法確認也不需確認。不過,妳過得不快樂,甚至很痛苦,這就值得確認也值得關注。放下「無論如何他還是我老公」的障眼法,試著像單身時一樣直覺地面對,妳一下就會看出問題──妳失去了愛。然後,從年輕時就會的失戀求生的種種智慧和能力,才可能啟動。由於已婚者跟失戀的對象還有關係──住在一起的關係、共同教養小孩的關係、法律上的夫妻關係、面子上的依存關係……這種失戀當然比單身者的複雜又難處理。但一切都還是要從面對失戀的本質開始,才有機會改變處境。
說有感覺的話。作有意義的行動。拒絕被無愛婚姻的黑洞吞沒。
披上白紗那一天,我以為失戀這種事再也不會發生在我身上。
我疏於操練一個人生存的技能,以至於連失戀都無法辨認。
我為我的怠惰懺悔,但我接納我自己曾做的一切。
我在婚姻裡面失戀了。
現在開始我要停止無用的追逐,找回自我的價值。
婚姻跟愛情能不能切割?人們傾向認為它應該是一體的,但在婚姻裡待久的人多半知道,婚姻與愛情的關係,最好也不過是分分合合。有些時候戀愛與婚姻非常一體、非常合拍,但有些時候彼此真的只剩下親人的關係,而沒有愛情的感覺。如果為了追求愛,需要丟棄婚姻或是毀壞婚姻,很多人會選擇繼續過著無愛的日子。因為婚姻有它一定的分量、一定的重要性,以婚姻作為梁柱的「家」,在很多層面上是紛飛的戀愛無法提供的。
摘自 鄧惠文《婚內失戀:有婚無伴的人生,不奮鬥就等著變灰燼!》/平安文化
Photo:Andrea Marzagalli, CC Licensed.
數位編輯:吳佩珊、吳怡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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